2005-2006中国服装品牌年度大奖参评说明
报名时间:2006年9月1日至2006年10月31日
参评条件:
1.依据各奖项设立的不同,评审对象应为自愿参评的中国原创服装品牌,其所有者应为中国服装协会会员单位。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亦可作为2005-2006中国服装品牌年度大奖特邀参评品牌: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省级以上地方服装协会推荐参评的;
(2)由中国服装协会公布的中国服装产业集聚地地方政府推荐参评的;
(3)由中国服装协会两名(或两名以上)副会长联名推荐参评的;
(4)由中国百货商业协会推荐参评的;
(5)由中国服装经销零售商联席会议秘书处推荐参评的;
(6)广大消费者通过参与网上投票和短信投票的方式对所支持的符合参评条件的品牌进行投票,得票数名列前茅的品牌,由中国服装品牌年度大奖组委会代为推荐参评的。
3. 参评品牌须符合《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参评品牌使用的商标原则上应注册登记满两年以上。
4.凡有如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提出申报:
(1)近两年内,经市级以上(含地级市)法定服装质量监督部门抽查被判为不合格产品的品牌;
(2)消费者反映产品质量问题较严重的品牌;
(3)近年来经营性亏损的品牌;
(4)直接或间接采用国(境)外商标进行销售的品牌。
奖项设置:
(一)2005—2006中国服装品牌风格大奖
评估参评品牌的品牌风格,评审内容包括品牌定位、VI系统、SI系统、品牌文化内涵及诠释和服装款式设计等。
(二)2005—2006中国服装品牌品质大奖
评估参评品牌的综合质量,评审内容包括产品质量、产品包装、环保指标等。
(三)2005—2006中国服装品牌策划大奖
评估参评品牌该年度宣传推广方面的事件性方案(该方案、举措可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中),评审内容可涉及营销、策划、招展方式、广告创意等方面。
(四)2005—2006中国服装品牌创新大奖
评估参评品牌在产品开发、品牌理念、经营模式等方面的创新举措,评审内容包括该理念或模式(不含宣传推广方式)的独创性、开拓性和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产生的影响等。
(五)2005—2006中国服装品牌潜力大奖
评估参评品牌(只针对2002年9月1日之后注册的品牌)的市场潜质,评审内容包括品牌风格、品牌定位、产品设计、店面陈设、行销手段等。
(六)2005—2006中国服装品牌营销大奖
评估参评品牌的营销能力,评审内容包括营销策略、营销手段、市场表现、营销业绩等。
(七)2005—2006中国服装品牌公众大奖
评估参评品牌的市场认知度,评审内容包括消费者知名度、市场美誉度、社会公益性等。
(八)2005—2006中国服装品牌价值大奖
评估参评品牌的品牌价值,评审内容包括财富创造力、市场知名度及发展前景等。
(九)2005—2006中国服装品牌推动大奖
评审对象为与服装行业相关的非服装类企业、组织或机构,从该企业、组织或机构对服装行业的推动作用进行考察并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政策、法规、支持力度、推动效果等。
(十)2005—2006中国服装品牌成就大奖
评估参评品牌综合业绩表现,评审内容包括品牌风格、综合质量、品牌价值、市场认知度、营销能力、经营理念、发展举措等。
(十一) 2005-2006中国服装品牌年度大奖特别奖项:
(1)2005-2006中国服装品牌海外开拓奖
评估参评品牌开拓海外市场的综合表现,评审内容包括海外推广策略、海外营销能力、海外市场认知度等。
(2)2005-2006中国服装品牌社会责任奖
评估参评品牌承担对员工、对社会和环境的社会责任,评审内容包括遵守商业道德、生产安全、职业安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节约资源等。
(3)2005-2006中国服装品牌科技创新奖
评估参评品牌的科技创新能力,评审内容包括研究开发的科技创新成果,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速度,以及由此占据新市场,取得新效益和对整个行业的发展产生的影响等。
注:1. 以上奖项中,中国服装品牌风格、品质、创新、策划、潜力、营销、价值、公众大奖均产生大奖一名,提名奖五名,其余奖项各产生大奖一名。
参评程序:
1.报名
参评品牌认真填写《2005—2006中国服装品牌年度大奖评审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相关报名资料,并送交“大奖”组委会统计整理。
2.入围
入围评审团对参评品牌《登记表》和相关报名资料进行认定、评估,并评审出除中国服装品牌推动大奖、中国服装品牌成就大奖、中国服装品牌特别奖项外的八个奖项的入围品牌,单一参评品牌入围奖项数量不超过三个(包括三个)。
3.社会检验
入围品牌收到入围通知书后,根据各奖项的具体要求,进行社会选票、网上投票、短信投票、质量抽检等评审程序。
4.终评
终评评审团综合入围品牌资料和社会检验环节的参考数据,评审出各个奖项。
5.颁奖晚会
举行盛大的颁奖晚会为获奖品牌绶礼。
特别说明:
1.“中国服装品牌年度大奖”本着品牌自愿参与的原则,每年评审一次。在整个评审过程中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收取任何参评费用。
2.根据奖项设置的不同,品牌可根据参评意向自愿申报奖项,但获得“2003-2004、2004-2005中国服装品牌年度大奖”风格大奖、品质大奖、策划大奖、创新大奖、潜力大奖、营销大奖、公众大奖、价值大奖的大奖品牌,三年内不再参与该奖项的评审。
3.“参评说明”最终解释权归“中国服装品牌年度大奖”组委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