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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澜:公众人物应该多些慈善义务(图)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04日18:45 精品购物指南
杨澜 6年3月,全国“两会”相继召开。这两天,全国政协委员杨澜奔走于政协、妇联和中华慈善总会之间。这次她从上海带来了一份思考许久的提案,呼吁尽快立法来规范中国慈善机构的运行。 做为公众人物的杨澜,在谈及慈善事业时表示,“公众人物应该承担各种社会方面更多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个人的道德方面,在企业的行为方面,包括在公益事业方面,甚至你所采取的一种态度都是很重要的,当然也不能对他们太苛求,因为每个人都是凡人,这就是我前面所说的,大家不必太多的去苛求一个人,比如说他是不是有私心,他是不是有动机等等,我觉得这些都不相关,不管他出于什么,能够站在这儿,能够奉献出自己的时间和金钱,哪怕只有一点点,我觉得其实都是这个社会的正面力量,我们要积攒这种正面的力量。” 绝大多数普通民众对慈善的认识是通过媒体的报道,而这些报道中又通常是一些时尚类的慈善晚宴或慈善PARTY,但容易引起民众的误解,以为慈善就是娱乐本身,像是一场“秀”。 杨澜表示“无论是明星还是民众,无论用任何方式,是晚宴的方式,还是街头的捐助,还是匿名的捐赠,我觉得只要有这份爱心我们都应该鼓励和珍惜,因为爱是一种生活方式,我们不要把它当成一时的冲动,而更多的应该把它变成我们中国人的一种生活的方式。明星有他的追随者和关注度,如果他们拿出所有时间不收任何报酬,通过自己的言行呼吁大家关注某一个事情,我觉得他们非常有爱心的,做了一件很好的事情,做慈善并不一定都是说,是一个非常非常严肃和悲情的事情,我们也可以把它和快乐连在一起,因为爱和快乐应该是可以连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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