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
为三宅一生走秀时,他神秘冷酷,在斗笠般宽大外套的帮衬下宛如伯格曼《第七封印》中的死神;换上Marc Jacobs的卡其色西装,他转身化作都会颓废男,眼波流转勾勒出艳光四射的浮世绘;在山本耀司Y-3系列中,他令人相信青春不死,肉粉与草绿的高难度惊艳撞色仍无法抹杀他的光芒万丈。去领2004莱卡风尚新人奖时,他全黑打扮却有丰富层次感;长
至脚踝的裙裤搭巨大的铜钱状金属腰链,他敢。褪去了T台华丽工作服,他却并不似传说中的圈中人般挥金如土。比起目不暇接的世界顶级名牌,他更乐意以白Tee和仔裤打发业余着装,却依然不费吹灰,倾倒众生。
任凭镁光灯角度千变万化,他一样美轮美奂。从模特变身演员,他在成名作《蔷薇之恋》里扮演的那个纠结了同性恋与乱伦的头号悲情角色,使他的美丽———凄婉眼神、纤瘦身形、卷曲长发、丝质睡袍一一得到散播,迅猛而广泛,如原子弹爆炸。26集迂回复杂的剧情里,一个他裂变出了无数个他:古灵精怪,纯真无邪,兴高采烈,幸灾乐祸,深情款款,黯然神伤,失魂落魄,气急败坏,潸然泪下,撕心裂肺,赌气撒娇失神都扁着嘴,吃个三明治要在空中盘旋一周再送进嘴里。没有路数,没有终点,每个分身都精彩纷呈,没有人看得清楚,哪个才是真正的他。
他喜欢张国荣。一样是美少年,哥哥每一次出场都令人拍案叫绝,不完备的细节秘而不宣,而他储备了无数鬼脸扮丑专用,还唯恐比丑落败。哥哥是云端美人,不食人间烟火,站得愈高,跌得愈深。他则是凡间天使,他的美手到擒来,无须排练。即便时间导致容颜不复,他仍是洒播快乐的可爱老头,表情丰富看得人眼花缭乱。
他有魔法。令人中毒,并且无药可解。因为他是,郑——元——畅。
你
你的朋友们都说,郑元畅就是韩葵。
我想,他们是说,《蔷薇之恋》里那个率真善良,深情贴心,贪靓搞怪,好吃又缺乏安全感的矛盾体,就是你。是因为有你,韩葵才得以成为我们看见的韩葵。演戏最难不是表演角色,而是在每个角色中表演自己。而你在新剧《恶作剧之吻》里有一个小细节:你怒气冲冲跑去找女主角算账时,走到对方教室门口,却还不忘先用手理理发型。我忍不住为你笑出了声。你真是天生的演员,眼角眉梢,每一个表情都是戏。
然而,丝丝入扣的表演,容易带来一件副产品:人们会认为,剧集中的你,等于花絮中的你。《蔷薇之恋》后,外界果然盛传你的性取向有别常人。面对纷至沓来的非议,你却始终保持嘴角上扬,大方承认自己是最讨厌上健身房的软肉娘派掌门人。媒体仍穷追猛打,问单身数年的你要怎么解决问题,你竟也可以坦白回答,双手是万能的。
当红的偶像,大多和你一样生于80年代,却鲜有人像你一样口无遮拦。你不是随心所欲,也不是有容乃大,更不是恃宠生骄,因你说过:可以选择说或不说,但不要撒谎。于是你胆敢告诉全世界,你的双眼皮,是粘的!
唯一不似平素坦荡的时刻,是你不肯开口唱歌。无论节目上或生活中,一句也不。郭敬明单曲已发,韩寒也将步入歌坛,连跟你本不是同行的人都蜂拥而上开疆拓土,以令粉丝们有更多途径为自己奉献癫狂。而你,摸爬滚打娱乐圈已经两年,却还在固守你最初的信念,想抛弃偶像身份,做个专业演员。你真不体恤粉丝!但你知道吗,我最喜欢你便是这点。不管他人如何滥情,你始终有所保留,有所坚持。
是,没有色相,便不成偶像。可是,在这个造星如此轻易的年代,你之所以成功占领千万人心,还是因为你一览无余的种种性格,早已遥遥领先你外在的美不胜收。
我
最初看《蔷薇之恋》,我迷上高大英俊貌似混血的大哥韩堇,你并不令我一见钟情。面对好朋友对你的迷恋,我坚持宣称,你不过受惠于角色魅力,拣了传统偶像剧模式中最最便宜的男二号。这个角色对女一号的绝世痴情通常付诸东流,如此悲惨身世最容易打动女性观众。然而,渐渐我不再嘴硬:一波三折的幸福就要拱手让人的时刻,你却对情敌说:“你要用一辈子的生命陪着她,就连我的部分一起加倍地爱她吧。”
那里面,你偶然被拖去拍婚纱广告,充当亦男亦女万人追捧的菲林杀手。谁知道,能让你低声下气的,只是你矮胖温柔却心有他属的姐姐?那时候,我有自己的乐队四处演出,扮演旁人眼中高不可攀的摇滚女生。谁知道,能让我缴械投降的,只是一个来自早已远去的爱人的拥抱?我们都只是索爱不得的小鬼罢了。
所以,两年之后再看《蔷薇之恋》,我禁不住全身颤抖,眼泪如山洪暴发。
我和你
男男女女,无人不赞你美。
可是我以为,追捕美丽都是十几岁的孩子干的事情,她们尚有数不尽的明天可走,因而具备为偶像尖叫蹦跳的资格。对于我,27岁的奔三单身老女生,青春已无太多挥霍余地。所以我不像其他人一样亲昵地唤你小综、大头、老大、某人,我规规矩矩地拼读你三个字:郑元畅。也从不灌水不留言不发图,只静静欣赏你在戏里百态千姿。更不会远赴异地只为亲眼看你一秒,在你面前尖叫片刻。
即便如此,我仍可由种种途径获取你的关怀:你说,下大雨了,小心感冒!于是我单身却不自暴自弃,不必依赖谁的关怀,学会在离开爱的日子里依然爱自己。你说,很多的不开心,都是自找的;很多的勾心斗角,其实也可以转成好的。于是我收起少不更事与愤世嫉俗,不再认为沉默等于忍气吞声,学会与人为善。你说,失恋要想开点,不过是失去一个不爱自己的人,而对方失去的,是一个很爱他的人。于是我抛开那些伤春悲秋却于事无补的过去,拿起镜子,学会对着里面并不漂亮的那个人,由衷微笑。你说了无数,絮叨关怀的口气,如同你就住在我身边———你一定是懂得那种感觉的,因为你总上你的官网签到,你唤我们“家人”。你从蔷薇美少年,变成了我们想哭的时候,随时能扶住的肩膀。
他是郑元畅,是我喜欢的你。
我开始喋喋不休地向朋友推销对你的钟爱。
逛街也一定要特意转去你的招牌行头Puma,每次还在人家店里撒野:哇!郑元畅穿起来肯定好好看的!为了搜集你更多资料而上网,发现这世上有无数女生是我的同盟。她们都在打听,喜欢你的姐妹们都多大?因为你,颠覆了我们多年积累的美学啊。
但谁能料想,这样一个你,娱乐新闻里光鲜盖世、洒脱过人的你,国小便遭遇单亲?长到18岁,你心情低落时,拭泪的纸巾甚至撕成一条条塞进嘴里吞下。我猜那段生活还是给你留下了后遗症。你乐衷扮鬼脸,是不是因为你害怕大家只贪恋你的美丽忽视你的努力?你承认自己很娘,是不是因为,你早已从多年的独立生活中学会了先行自嘲方能自保的道理?你坚持要做专业演员,是不是因为你觉得娱乐圈朝不保夕终有一天会遭厌倦?你是典型的双子座。人前笑,人后哭,外表与内心,天生如冰与热火般势不两立。
你给粉丝的名言是“一起学习,一起成长!”呵呵,真土。但从看见你便惊为天人继而脸红心跳,到把你默默埋藏心底却仍充满力量,这中间,我一定经历过了某种化学反应的发生。
我不知道那是不是成长,但我非常确定,我不再是横冲直撞的自己——我要像向日葵,一直面着太阳。在所有的盛开中,爱不爱我的人,我都散给他们明亮温暖的光。(文/静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