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应给“苗岭洁肤霜”颁发“诚实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22日10:38 扬子晚报

  作者:乔志峰

  媒体披露“苗岭洁肤霜”可能含有激素、抹7个月“苗岭洁肤霜”女婴出现假月经后,引起了全国舆论的强烈关注。黔东南州苗岭苗族医药技术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英表示已停止了苗岭洁肤霜的生产销售,并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紧急召回。“苗岭洁肤霜”怎么会有激素成分呢?“这是我们公司内部产生矛盾引起的。”王英说,因公司股权变更引起了该公司一名负责人苏某的不满,苏某就指使他人在苗岭洁肤霜中添加了激素丙酸氯倍他索,“我们已经就此事报了案。”(大河网10月20日报道)

  号称草药奇珍,却含有激素,“苗岭洁肤霜”害人不浅。不过,产品出事被曝光后,企业反应非常快,不仅立即停产、全国召回,该公司法人代表王英还就问题出现的原因给出了明确解释:公司一名负责人故意使坏,指使他人故意在产品中添加激素——太恶劣了,这简直是“投毒”啊!

  感觉王英的解释有点怪怪的。“投毒”者据说是该公司的一名负责人,是企业真正的“主人”,把企业搞臭了、搞垮了,对他有什么好处呢?“投毒”行为发生了那么长时间,为何一直无人怀疑,直到媒体曝光才得以暴露?企业对整个生产流程有没有进行有效监控?生产环节没有发现,质监环节为何也没有发现?含有激素的害人产品是怎样检验合格流入市场的?诸多的“想不通”,难免让人疑窦丛生,甚至产生该企业在“丢卒保帅”的猜测。

  不过,怀疑归怀疑、猜测归猜测,仅就该企业目前的解释来看,我就非常感动,认为已经可以给他们颁发“诚实奖”了。他们直接承认是有人故意“投毒”,没有把激素来源说成是“污染”,也没有把责任推给供应原料的农民;他们说“投毒”的是该公司的一名负责人,而没有说是一名“临时工”——跟某些出事的企业甚至国家单位比起来,真是相当的“诚实”啊!授予其“诚实奖”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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