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缓刑期间又被验出吸毒的台湾女艺人萧淑慎,台湾法院今日(17日)以三个毒品罪分别判刑她4到6个月,合并执行1年1个月,均得易科罚金。(新浪娱乐注:意为均可以用交罚金的方式减少押解时间。)
据台湾“今日新闻”消息,萧淑慎于07年间因吸食古柯硷遭法院裁定勒戒,她于7月间勒戒完毕后,却又因再度吸食古柯硷,遭法院判处1年7个月、缓刑4年。去年5到7月间的缓刑期间,她接受3次例行性尿液检验,3次均验出2级毒品反应,因而遭检方起诉。
她一审出庭时否认吸毒,并辩称是因长期服用抗抑郁药,但法官未采信她的辩词,认定她在缓刑期间施用甲基安非他命三次,判处她1年6个月徒刑。
随后,萧淑慎不服上诉,在审理时改口认罪,承认吸食2级甲基安非他命。法官审酌她坦承犯行,并基于鼓励被告认罪,仅轻判1年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