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近日,河南省信阳市一网站发布了一条当地某公司招聘“处女采茶女”的消息,引发了网友的热议。郑州市高新区法院法官安治林认为,“招聘处女采茶女”是不合法的,涉嫌歧视,并侵犯了应征者个人的隐私。
4月14日,信阳一网站上发布了一条招聘信息,河南固始某风景区开发有限公司招聘全职“口唇茶”采茶工,要求应聘者需为女性(无性经验者),身体健康、热爱生活,形象阳光清纯,无不良嗜好;喜欢并热爱茶文化;胸围为C罩杯以上;身体明显部位不允许有伤疤及受伤等痕迹。“招采茶女还要求是处女?”这样的招聘信息引起了网友的热议。
针对此事,记者今日采访了郑州市高新区法院法官安治林。安治林称,隐私权是一种基本的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本招聘信息直接要求应聘者需为无性经验者,且胸围为C罩杯以上的女性,把女性最为隐私的部位变相暴露无疑,侵犯了应聘者的隐私权。”安治林说。
安治林还告诉记者,国家对公民人身平等和劳动权利非常重视,不允许歧视现象的存在。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本招聘信息中只要求无性经验者,身体健康、热爱生活,形象阳光清纯,无不良嗜好,胸围为C罩杯以上的女性,言下之意即结了婚的女性和胸围达不到C罩杯以上的女性等都要排除之外,很显然这种招工广告不符合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