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据ETtoday新闻云(微博)新浪官方微博3月13日爆料,综艺天王吴宗宪(微博)卷入上柜公司联明行到科技掏空案,13日遭到台北市地检署起诉。吴宗宪因与联明往来6000万新台币(约1287.5万元人民币),检方认为是“假交易、真借贷”违反证交法。
2011年7月,检调追查上柜公司联明行动科技掏空案,查出前董事长许丰扬涉嫌违法挪用资金及违法借贷给亲友、违法投资1亿多新台币(约2145.8万元人民币),检调兵分八路搜索,将许某及其杨姓前妻约谈到案。
检调进一步追查发现,许丰扬将挪用的资金其中6000万新台币(约1287.5万元人民币)流入好友吴宗宪开的阿尔发光子科技公司,怀疑其中涉及假交易、真借贷,三度以被告身分约谈吴宗宪。13日,全案侦查终结,台北市地检署依违反证交法起诉吴宗宪及许丰扬等10人。
检调追查时,曾依违反商业会计法的被告身分首度传唤吴宗宪,吴宗宪强调未涉及掏空案,接受复讯后被请回,并向媒体表示,“自己是不干坏事的”。据悉,当时吴宗宪向检方表示,他跟联明公司负责人许丰扬为老朋友,这笔钱是双方签约的货款,但检方不采信。
检调追查,联明科技负责人许丰扬与其前妻杨咏淇2人,2008年6月入主联明行动科技,再以挪用、投资以及虚增营收等方式,掏空公司资产上亿元,其中一笔6000万新台币(约1287.5万元人民币),在2009年元月间以购买阿尔发公司发光二极体(LED)名义,汇入吴宗宪所属的阿尔发公司帐户内,其中2000万新台币(约429万元人民币)进了许丰扬口袋,另外4000万新台币(约858万元人民币)本票,吴宗宪找了别人换成现金。
在4000万新台币(858万元人民币)本票到期前,吴宗宪先还2750万新台币(约590万元人民币),联明自己贴1250万新台币(约268万元人民币),检方认定他和许丰扬共同侵占3250万新台币(约697万元人民币),依违反证交法的背信、侵占和伪造文书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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