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天后蔡依林(微博)沦为日本情色行业“香皂娘”招牌?日前有人爆料,在东京风化区街头看到蔡依林出道时的照片,被转印在替男性顾客洗澡的“洗体店”广告灯箱上,蔡依林经纪人王永良昨表示:“已经由日本同事处理,要求对方停止滥用。”
爆料者指出,她到东京游玩时意外在街道上发现有蔡依林照片的实体广告招牌灯箱,眼尖的她发现该照片是蔡依林在1999年发行第1张专辑 《1019》的宣传照,上头还写明“洗体”30分钟要价日币3000元(约台币1150元)、60分钟日币6000元(约台币2300元)。
蔡依林贵为华语歌坛天后级人物,早已是各方争取的最佳代言人之一,虽然代言价码少说800万元(新台币,下同)起跳,由于广告效果佳,依然让各大厂商乐得从口袋掏钱出来。但过去就有不少不法业者,偷鸡摸狗地用她的名号或照片招摇撞骗。
这次被色情行业盗用肖像,也不是蔡依林的“初体验”了,所谓“人怕出名,猪怕肥”,她在2004年就曾被日本成人交友网站把照片放在首页吸引会员,当时所属公司找律师搜证、寄存证信函给该网站,对方立即将照片下架,这次又有无德情色业者盗用她肖像,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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