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昨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今年3月9日在上海市黄浦区新锦江大酒店酒后伤人的犯罪嫌疑人高峰、聂远和何睦三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3月9日,高峰、聂远、何睦涉嫌故意伤害罪遭刑拘,邱启明取保候审。
文章关键词: 故意伤害罪 邱启明 聂远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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