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妙可不满广告商侵权:代言到期仍在播放

2015年04月24日07:16   新浪女性 收藏本文     

  导读:如今诸多广告商喜欢启用童星作为广告代言人,比如林妙可6岁开始拍摄广告,学习机、零食、饮料,甚至毛巾和洗衣液的代言都有她的身影。4月22日,林妙可通过微博怒问“电视台播出广告由谁审核?”因不满代言的广告到期后而仍在播出。(新浪娱乐)

林妙可已念高中,不满代言到期广告仍在播放

  4月22日20点59分,林妙可通过微博称:“电视台播出广告由谁审核?今天同学看到江苏卫视播出冰激凌代言广告,虽然以前做过为期一年的代言,但是以后再也没有续签。几年过去了,厂家还大摇大摆的在电视台把广告播出来,是合同被伪造还是广告合同审查出了问题?”

  此微博曝光后,网友纷纷留言力挺,其中有网友支招称:“有去联系过商家吗?应该向工商投诉吧?”也有网友称:“这种企业就该告。”“不能忍!侵权了已经。”(我是弥尔)

文章关键词: 林妙可 代言 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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