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声音”官司大反转 灿星仍可能用《中国好声音》

2016年06月23日 13:49 中国新闻网 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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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星向媒体发来通告称,6月22日中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针对5月6日Talpa向该仲裁庭提交的《宣告式救济和禁制救济申请书》

好声音版权之争好声音版权之争

  这两天对于“中国好声音”这五个字来说,真是剧情演变得跌宕起伏、过山车一样。继20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发出诉前保全裁定,禁止灿星文化以《中国好声音》为名称制作歌唱类比赛节目后,昨日这场剧情发生了大反转——灿星向媒体发来通告称,6月22日中午,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针对5月6日Talpa向该仲裁庭提交的《宣告式救济和禁制救济申请书》,基于6月12日全日的香港聆讯,作出明确裁决:驳回Talpa对其拥有“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的宣告要求,驳回Talpa对临时禁制SCML/梦响(以及通过其临时禁制灿星和浙江卫视)使用“中国好声音”五个中文字节目名称(以及制作新节目)的请求。 扬子晚报记者 张漪

   灿星:

  香港仲裁庭裁决“中国好声音”归我

  据灿星发来的通告称,早在今年5月,Talpa就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提出申请,请求宣告其拥有“中国好声音”的五字中文节目名称。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尚未作出裁决之前,唐德影视又在北京提出相同内容的诉前保全。灿星认为,“现在看来,昔日唐德影视在北京提出诉前保全之时,并不确定Talpa是否拥有‘中国好声音’的五字中文节目名称。”

  众所周知,“the voice of……”的模式及所有相关权利皆由Talpa授权给唐德影视。而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判决来看,Talpa本身不拥有“中国好声音”的五字中文节目名称。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也明确表示:今年7月,浙江卫视可以播出由灿星制作提供的《中国好声音》节目。灿星制作副总裁、“好声音”宣传总监陆伟昨日也对扬子晚报记者表示,会把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最新裁决结果,作为证据提交给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申请复议,请他们在新证据的基础上作出裁决。

  据法律界人士分析,当时Talpa与星空传媒签订的一到四季的版权合同中注明,双方如果产生任何争议,适用英美法系,优先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因此,Talpa会在香港仲裁庭就《中国好声音》中文节目名称提出仲裁。而这一仲裁结果将直接影响Talpa新的授权方(即唐德影视公司),因为Talpa不拥有该节目中文名,唐德主张保全该名称的基础已不存在。因此这不是香港法律和内地法律的区别问题,而是作为模式授权主体的Talpa公司根本无权使用《中国好声音》中文节目名的问题。

   唐德:

  明年初推出第五季“中国好声音”

  昨日,唐德影视并未就此新状况发出态度,但对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判决书部分,唐德影视给扬子晚报记者发来声明称,“自2016年1月28日起,唐德影视与享誉全球的电视综艺节目《中国好声音》(英文名《The voice of China》)的版权方荷兰Tapal公司郑重签署协议,获得《中国好声音》(英文名《The voice of China》)节目在中国大陆和台港澳地区 的正式授权。就在我们艰难地推进正版《中国好声音》节目的同时,我们也很遗憾地看到,原来获得授权制作《中国好声音》(英文名《The voice of China》) 一到四季的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失去版权方的授权后,置与版权方的原有合同约定于不顾,置国内各大合作方的合法权益于不顾,置广大电视观众的正当利益于不顾,置中国法律的严肃性于不顾,坚持使用涉嫌侵权的原有节目名称,并在海选中使用‘《中国好声音》第五季’、《The voice of China》、‘2016《中国好声音》’等说法,甚至一度在海选中广泛使用《中国好声音》版权方拥有的‘单手持话筒做出 V形手势’的标志。”

  唐德影视还否认抢夺版权,“在唐德影视决心全面进军电视综艺产业的时候,荷兰 Tapal 公司与灿星文化关于《中国好声音》版权的授权到期,他们双方按原合同约定就续约问题进行了为期 2 个月的谈判,在原约定谈判期结束却没能就价格问题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荷兰 Tapal 公司又与灿星文化额外进行一个月的谈判,最后仍然无法与灿星达成合作协议。这时荷兰方面找到当时正与其进行其他项目合作的唐德影视,询问唐德影视是否有意商谈《中国好声音》的授权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才与荷兰 Tapal 公司进行了有关《中国好声音》的洽谈,并迅速达成了合作协议。应该说,唐德影视无意抢别人的生意,但是现在我方既然已经与荷兰方面签署了合同,我们也不希望他人侵犯唐德影视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不能容忍他人明目张胆地盗版。”

  就荷兰版权方面狮子大开口,尝试要每年数亿元的授权费的传闻,唐德影视表示,“我们不清楚这种传言的依据何在。但根据我们与荷兰方面的协议,我们以6000万美元的价格获得了Tapal公司在5年内制作四季 《中国好声音》的授权,平均到每季的授权费约为1亿元人民币,平均到每年约 为8千万元人民币。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已经在今年1月底的公告中详细地向公众披露了这一信息。”唐德影视称,“我们知道,《中国好声音》引进中国后,其 商业赞助费年年上涨,2015年的市场总收益据说超过40亿元人民币,但没有多少人抱怨,这是因为无论是制作方、播出方,还是赞助方、电视观众甚或是参赛的选手们、明星导师们都从中受益匪浅,这是一个多赢的结果,是一个尊重知识产权并达成共同发展的生动案例,我们希望唐德影视制作的新一季的《中国好声音》能够延续这样的局面。”据唐德称,“目前唐德正在与卫视平台沟通,即将联合推出《中国好声音》第五季,并计划于明年推出新一季的《中国好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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