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公司再告黄子韬!"2年纠纷"引粉丝怒火

2017年08月21日 06:55 新浪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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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子韬在和SM签署的专属协议中约定,“黄子韬将其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全权委托韩国SM经纪公司处理”,意思为该公司对黄子韬行使独占性,而且有“专属经纪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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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SM再告黄子韬!“2年纠纷”引粉丝怒火:要吵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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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浪娱乐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 大陆艺人黄子韬过去是人气韩团EXO的一员,2015年因为授权美国一间食品企业的上海销售公司,在产品的宣传上使用他的肖像、名字,让前东家SM娱乐不满,对此提告,虽然他在一审胜诉,但是前公司仍是不服,近来再向上海的一中法院提出上诉。

  黄子韬在和SM签署的专属协议中约定,“黄子韬将其在全世界范围内的演艺活动全权委托韩国SM经纪公司处理”,意思为该公司对黄子韬行使独占性,而且有“专属经纪权”,如果协议期间没有经过公司事先同意,不可以擅自和公司以外的人进行演出交涉,以及开展演艺活动,包括专辑录制发行、广告演出等,该协议的期限从他开始演艺活动的第一天起维持7年,而附属协议又把这期限延长3年。

  结果黄子韬在2015年7月因为授权美国一间食品企业的上海销售公司,在产品的宣传上使用他的肖像、名字,SM便认为他和上海的销售公司串通,展开广告代言合作,侵害专属经纪权的权益,除了要马上停止侵权行为外,还要求他赔偿人民币600万元(约为台币2760万元)。

  2016年底,一审法院判决驳回SM诉讼请求,认为该公司的专属经纪权不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所调列的保护权益,所以黄子韬和上海食品销售公司并没有构成共同侵权。对于SM再次提出上诉,上海一中法院将会择日宣判结果。对此,许多粉丝认为事情已经过了那么久,双方早已经解约外,一审黄子韬也胜诉,怒骂SM“到底要吵多久”、“是缺钱了吗”、“黄子韬我们挺你”,此事件也登上微博热搜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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