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赛时间
1、启动时间(新闻发布会):2005年1月18日
2、分赛区决赛时间:2005年4月28日前
3、集训时间:2005年5月8日—5月27日
4、决赛颁奖晚会时间:2005年5月28日
大赛类别(共分为两大类)
1、精品首饰评选
本次大赛评选七大精品首饰
即镶嵌首饰、黄金首饰、铂金首饰、翡翠首饰、K金首饰、白银首饰、珍珠首饰等7个评选类别,除镶嵌首饰评选一、二、三等奖外,其他每类评选出一个(或一组)精品首饰。
参赛细则
(1)报送作品必须是符合以上类别的首饰作品。
(2)品牌珠宝厂商可直接从各商铺的产品中挑选出最具特色的精品参与评选。
评选方式
参与本次精品首饰评选的评委均来自国内外珠宝首饰行业的专家、学者。评委将从首饰设计、工艺、质地、品牌知名度等各方面对参赛作品进行严格评选。所有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均在新浪网、《时尚珠宝》等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发布,并在大赛举办期间由参赛选手进行展示。
截稿日期
截至到2005年4月10日
颁奖日期
2005年5月28日中国首届精品首饰精英模特大赛总决赛颁奖晚会现场,授予精品首饰奖杯、证书。
2、精英模特选拔
大赛地点
本次大赛首先在北京、香港、广东、辽宁、福建、山东、浙江、湖北、陕西、四川等十二个分赛区分别进行初赛、复赛、决赛,最后由各分赛区输送选手在北京进行总决赛及颁奖晚会。
比赛项目
1、形象展示:(自我介绍、泳装、晚装)
2、才艺展示:(歌舞、朗诵、乐器等)
3、智力问答:(珠宝知识、智力答辩)
奖项及奖品设置
1、奖项名次:
a) 冠军1名:颁发后冠、权杖、奖杯、证书、奖金、奖品、价值30万元(含所得税)
b) 亚军1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奖品、价值5万元(含所得税)
c) 季军1名:颁发奖杯、证书、奖金3万元或等值奖品(含所得税)
d) 优秀奖18名:颁发奖杯、证书、1000元奖品
2、单项奖10个分别为:
“钻之韵杯”钻石小姐:颁发奖杯、证书、奖金2万元或等值奖品(含所得税)
“宝怡杯”最佳风采小姐:颁发奖杯、证书、奖金2万元或等值奖品(含所得税)
“简金品杯” K金小姐:颁发奖杯、证书、奖金2万元或等值奖品(含所得税)
“四会杯”翡翠小姐:颁发奖杯、证书、奖金2万元或等值奖品(含所得税)
“东方承诺杯”珍珠小姐:颁发奖杯、证书、奖金2万元或等值奖品(含所得税)
“新浪杯”最佳人气小姐:颁发奖杯、证书、奖金2万元或等值奖品(含所得税)
“☆☆☆杯”黄金小姐:颁发奖杯、证书、奖金2万元或等值奖品(含所得税)
“☆☆☆杯”白银小姐:颁发奖杯、证书、奖金2万元或等值奖品(含所得税)
“☆☆☆杯”铂金小姐:颁发奖杯、证书、奖金2万元或等值奖品(含所得税)
“☆☆☆杯”最佳形象小姐:颁发奖杯、证书、奖金2万元或等值奖品(含所得税)
“☆☆☆杯”最佳形体小姐:颁发奖杯、证书、奖金2万元或等值奖品(含所得税)
“☆☆☆杯”最佳上镜小姐:颁发奖杯、证书、奖金2万元或等值奖品(含所得税)
3、观众竞猜奖: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复赛后由媒体刊登,播出照片后由观众竞猜,猜中者即获此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