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05年第7期消费提示:
每天喝一杯牛奶已经成为不少市民的一种生活习惯,饮用鲜牛奶、纯牛奶等也逐渐取代了传统的冲调奶粉。然而,让消费者始料不及的是,他们喝的“纯牛奶”、“营养牛奶”、“高钙牛奶”中,很可能有些是冲兑了奶粉,并是经过加工的“还原奶”。但这些牛奶包装上并没有注明是还原奶,这明显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有些消费者不喜欢鲜奶腥味,爱喝香味比较特别的还原奶,这是一种消费需要,但是消费者对自己所消费产品拥有知情权是不容侵犯的。据了解,鲜奶是指由奶牛直接产出,全程经过冷链加工,并使用巴氏消毒法灭菌的牛奶。还原奶则是将奶粉经过处理和勾兑还原成的液态奶。目前,市场上销售的很多牛奶中,不同程度地掺入了还原奶,有的掺入还原奶的比例高达60%。由于奶粉是经过加水溶解、高温杀菌等多种程序制成的,从营养角度而言,还原奶低于纯鲜奶,而且口味、纯度、鲜度也相对差些。现在,市场上销售的所有液态奶都不标明是否含有还原奶,也不注明在牛奶中添加了多少奶粉与香精等成分,使消费者处于模糊消费的处境。
国际上,一些缺奶的地区和国家生产还原奶已经有很长的历史了,都明确将还原奶标识出来,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这样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可以根据市场需求来调节液态奶的价格和结构。在发达国家,只有经过巴氏杀菌加工的全脂牛奶可以作为特例被称为鲜奶。目前,国内依然把还原奶当作鲜奶消费,且还原奶和鲜奶的销售价基本上相同。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希望国内的奶业生产企业在牛奶的生产中,在外包装上将还原奶的含量予以明示,将商品真实的详细信息告知消费者。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也应根据需求,看清核实后再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