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文杰
那天,在饭桌上,和几个女孩子愉快地聊天。都是一些时尚杂志的编辑,谈到各自最近做的一些选题,访问过的一些人,好玩的,有趣的很多,但是惊世骇俗的,没有。
一个编辑说,她最近在做一个关于同性爱的专题,有些不同凡响的人物。我们齐齐
向她看,然后一起说:切!不就是两个男人之间事儿吗?很多杂志都做过了。
不同!她说。她们是女人,并且愿意从幕后走到台前,以真面目示人。双双对对地站在大众媒体上,挑战世俗的窥探心理。她们究竟是怎样的一群人,她们之间是有着怎样的一种爱情?
有老外说,在中国,他实在分不清女人之间的友谊和爱情有什么区别。
在国外,男女相处一室,最正常不过,而两个女人睡在一张床上,会被人认为有异。而我们从小,就习惯于和同性女友一起手拉手逛街,分尝一只冰激凌或面包,或挤在一张床上互诉无人知晓的秘密。
女人和女人要好,是要同出同进,最好像两支藤蔓每天缠绕在一起的。
两个人一同分享心事、情史。大到选择的对象,邂逅的情人,红杏出墙这类事,小到一双丝袜,一支唇膏的颜色。私密到老公床上的表现,和内裤的款式,都要一一分享,没有什么不可以说的。两个女人好到可以变成一个人,久而久之,就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分不清
我可能记不住上星期看过的一部电影的名字,可是我会清楚地记得那个电影院里,开场前我吃过的一些东西。我可能记不住那一年在海边度假时候每天做了些什么,可是我清楚地记得当时我穿着一条蓝色沙龙,坐在棕榈树的吊床上,读村上春树的文章。
和哪些人,说过什么话,去过什么地方,在漫长的岁月中,已经显得不那么的重要,因为我是那种忘性很大的人。我不爱记事,但我有超强的辨人功能。无论多久之前的脸庞,只要曾经在我的生活中晃过一阵的,都会在我的脑中高速搜索后被查询出来,当然同时GOOGLE出来还有那些可笑的或者荒唐的往事,
但是,不是每个人都希望被我认出来的。
那次,朋友家的派对正如火如荼地开着。朋友是个搞陶瓷设计的单身女人,住在西郊的别墅里。正当我正和一伙人大谈无聊趣闻的时候,朋友带了新男友过来介绍相识。我回头一看,便立马怔住:这个家伙我早就认识了。他当年把我的同事AMY骗得死去活来。AMY和他同居的二年里,出钱让他去学调酒、学开车、学法语。。。。。为他怀过孩子,等待和他结婚。而他经常玩失踪,在酒吧里和不同的女人眉目传情,甚至趁AMY出差时还带女孩子回家。这张让AMY踩千百遍都不解恨的脸,现在居然在我朋友的身边微笑。
他也看到了我,收起了笑容,皱着眉头,好象在看一样怪物似的看着我。朋友依偎在他身边,告诉我们,他俩马上要合伙开一间酒吧,到时候要我们都去捧场。好好。我们一干人为他们鼓掌。说着赞美动听的好话,奉承着男人的英俊和才华。我只好表现出失忆的样子,和他碰了一下杯。
那个夜晚,我脑子里一直在作着要说和不要说的纷争,无端端地被烦恼驱使喝了很多酒。直到凌晨离开那屋子,看到朋友和男友紧紧相拥跳舞,灯光昏黄乐曲悠扬,幸福之光呈现在她脸上时,我灰溜溜地走了。我怕我再呆下去,就会让所有的记忆复苏,还不如那夜暂时做个失忆人,和不该来的回忆说BUY BUY。
无独有偶,前几天老板告诉我他马上要结婚了,太太是海归,曾是著名商业公关公司的总经理。我当然要向他祝贺,然后仔细欣赏他俩的照片。一看吓一跳,新娘子是我十年前的同学。当年她家境不好,父母离异。在班里不爱说话,常翘课溜出去和外面形形色色的人混。做过娱乐圈的主持,在圈子里口碑不太好。据我所知,她从来没有留学的经历,倒有一段不长的异国婚史。我听着老板对准太太的赞不绝口,终于又咽了咽口水,把想说的话吞了进去。几天后,她居然给我打来电话,电话那头,她问我还记不记得她。我说,我不记得我有认识过你的。然后彼此就心照不宣地放下了电话。
失忆真好,就像美国作家Jill Robinson的书《失忆换来幸福》中所说:丧失记忆的光明面,就是我的生活从此不再充满疑惑。如果那些我从前认识的ABCD,在某些不适当的地方和场合,让我们重新相遇时,我一定会突然失忆,并且永远微笑地祝福他们现在的生命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