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要慎重不滥用
中山大学妇女性别研究中心鲁英主任认为,“闪婚”这种社会现象是社会多元化的体现,如果双方能比较理智地确定适合步入婚姻,那么他们应该得到祝福。但是现代社会物质的诱惑力很大,建立在功利主义基础上的婚姻不应该是当代男女青年所追求的。对待婚姻的
正确的态度还是要以平常心对待,回归婚姻的真正意义。
婚姻专家梅方权认为,“闪婚”者双方都是在自愿的基础上登记结婚的,但这个看似很公平的社会现象如果最终走向分离,那么对女性的伤害会更大些。婚前,一般人都对婚姻有所期待和期望,“闪婚者”没有经过婚前的磨合期,缺乏免疫力,就很容易被残酷的现实所击倒。
团市委直属的广州市青年婚介所的工作人员介绍说,为了“撮合”速配的人能美满幸福,他们经常安排有丰富人生阅历、社会经验的“红娘老师”对前来找配偶的朋友进行心理疏导、教育,试图开导一些想要做“上门女婿”的男孩,或者一心求财,不惜嫁年老男士的年轻女孩等,希望他们可以降低物质追求,重视感情沟通,找到各方面都比较般配的对象。
广东合众拓展律师事务所的陈震律师告诉记者,在他接手的离婚官司中有30%是婚前对对方不了解进而走向分手的,1宗是“闪婚”失败的案例。陈律师认为,结婚要慎重,不能滥用婚姻的自由。“闪婚者”应当考虑婚前财产公证,比如房屋、大宗财产的赠予等,不要“情浓时不分你我,离婚后分厘必争”。
[上一页]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