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对于我这个建议的回答使我大感意外,她竟然说:“找情人,我也不找B那样的呀!”
这使我我忽然间意识到,原来丽对于B的那份热情已然淡漠下去了。
我心里清楚,对于此时的丽来说,不结婚才是最好的选择。但我之所以做出前面那个睡在东家吃在西家的建议,还有一个重要原因:丽生活在一座小城市,这里的观念仍很传统与闭塞,一个三十岁仍然没有结婚的女人会被人们议论纷纷,而再过几年,以丽的年龄便更难找到适合的男人了。她自己也承认:三十多岁的未婚男人已经不多了。我此前的错误在于,想当然地认为在这样的社区文化下,丽“饿”了,想吃婚姻这道大餐了,她只是面临选择鱼还是选择熊掌的问题。
此时,丽一句“找情人,我也不找B那样的”使我决定尝试着探询她是否有独身的精神准备与实际能力。进一步深入谈话后,我确信,丽其实是有独身下去的打算并且也有这能力的。我于是告诉她,以她现在的心态,也许同时放弃A和B,即既不要鱼也不要熊掌是最好的选择,但我同时警告说,这并不是一个可以简单做出的决定,因为她毕竟生活在那样的亚文化下,在那种亚文化下,30岁的年龄是社会加在她身上的一个巨大的压力。而且,她应该对五年、十年,甚至二十年后的生活有最坏的预想,才不至于在未来后悔。
丽表示,她可以承受所有这些。
于是,一个不要鱼也不要熊掌的建议便这样最终做出了。我同样可以提供四大理由:
1,无论是选择A还是选择B,都将使丽的内心感到无法弥补的缺陷,基于这种挫折感的婚姻必将很快产生很多的问题,应对起来更加麻烦;
2,丽没有充分认识婚姻平实的本性,当对婚姻有不切实际的浪漫期望时,其处理与协调婚姻关系的能力便大打折扣;
3,丽的浪漫天性注定她难以长久地满足于同某一个具体男人的关系,未婚女的身份更有利于使她永远保持在一种恋爱中,即不断更迭恋爱对象;
4,上述第二点与第三点综合作用,注定了丽现在不适合进入婚姻,而延长其单身生活,则有助于消除其对婚姻的浪漫幻想,以及对不断更换恋爱对象的“浪漫”最终疲惫,那时丽将真正渴望婚姻,那将是她走入婚姻的最佳时刻。那时,无论是鱼还是熊掌,都会让她加倍地珍惜。
我相信丽肯定会走这条既不要鱼也不要熊掌的路。这倒不是因为我认为自己的话对她而言多么具有影响力,而是以丽的性情,她其实别无选择,只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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