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社会中,男人要求离婚的少,因为妻子走了对男人而言意味着他的财产来源没有了。夫妻吵架,妻子会负气回娘家。“通常,她的出走会给丈夫的经济造成很大影响,所以,他必然要极力劝她回来,办法是哀求和送礼。” (马林诺夫斯基,2002:50)
财富构成了权力的基础。酋长可以讨多个老婆,每个老婆来自不同的村落,这便使酋长拥有几十个纳税村落,而这些纳税区都是通过婚姻建立起来的。酋长的权力和地位都完全取决于他们的一夫多妻制的特权,以及女人们嫁给他们后所带来的充足的嫁妆。
……
由此可见,婚姻和一夫多妻制对这里的权力构成,以及整个社会组织都产生了多方面的巨大影响。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婚后的性自由被禁止,但事实上婚外性从来就没有停止发生过,而且发生之后总有办法得到谅解与宽容,包括巫术的使用。对于婚外性关系禁忌的功能,以及对破禁的宽容,马氏在《文化论》中有精彩论述:“……婚姻关系一旦成立,若要得到相当的稳固性,这制度一定得免除婚外性关系的嫉妒及猜疑,于是在婚姻关系中的两性兴趣不能不加以防范。至于事实上,乱伦、族外婚及通奸等规则并没有绝对的性质及自动运动的力量,这正足以帮助我们的论据。这些规则的作用最重要的只在免除性欲的公开活动罢了。在这些规则下,有种种迷信上的偷漏以及其他的盛会中仪式上混乱,都是对于这些规则的拘束感觉到厌恶时所起的反抗,这些反抗得到了发泄,适成了这些规则的安全的保障。……真正驱使着人类性欲的并不是‘自然’的生理冲动,进入人们意识中的方式是传统所支配下的命令。于是,在我们的结论中,我们不能不又采取功能的解释。这会引起社会分裂的两性作用只有在相当程度之下自由活动,完全的自由无疑会引起社会分裂,使社会秩序无从建立。”(马林诺夫斯基,2002:35)
正是从功能主义立场出发,马氏把乱伦禁忌的存在解释成为了维持家庭的稳定性和完整性。他认为当一对夫妻间出现来自家庭内部的第三者时,必然造成家庭内部秩序的紊乱,导致分工、合作、地位、角色等许多原有功能结构和关系的崩溃,乃至家庭的解体。但马林诺夫斯基的理论没有解释为什么乱伦禁忌何以通常会延伸到核心家庭以外的其他亲属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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