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赛条件
报名参加本次模特大赛者(以下简称“报名者”)应当满足如下条件:
1、中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遵守我国宪法、法律法规;
3、女选手年龄在25周岁以下,16周岁以上(即1980年1月1日至1989年1月1日之间出生);
4、女选手身高168公分以上;
5、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在职高中或同等学历),特殊情况经主办单位同意可酌情考虑;
6、身体健康、能适应紧张的排练及比赛;
7、符合出国政审和办理出国手续的条件;
8、并未与除总决赛主办单位(即新丝路模特经纪有限公司)以外的任何其他单位签订经纪合同或类似的其他协议。
二、报名资料
报名者在报名的同时应当提交如下资料(以下简称“报名资料”):
1、特写头像;
2、半身像;
3、全身像;
4、正面泳装全身像;
5、背面泳装全身像;
6、广告、时装表演或有关印刷品、录像带(如有);
7、其他有关反映本人特定的文字资料和照片等(尽可能提供)。
上述第1项-第5项之照片不加柔光,规格均为15cm×20cm(即8寸),黑白、彩色均可,每一项以1-5张为宜。
三、报名程序
1、赛区主办单位在比赛地点设置现场报名点,发放报名申请表格和宣传资料;大赛总决赛的主办单位同时在互联网上设有报名网页,网址为[ ]。
2、报名者可以通过如下任一种方式报名:
>前往报名点现场报名,需携带相关的报名资料;
>在上述之网址通过网络报名,将报名资料上传,并随后以邮件的方式将报名资料邮寄至大赛总决赛的主办单位;
>向赛区或大赛总决赛的主办单位索取相关资料,正确填写后,通过邮件的方式将申请表格和报名资料邮寄至主办单位;
>通过电话与赛区或大赛总决赛主办单位联系,将相关情况告知主办单位的承办人员,暂时由承办人员协助填写相关表格,本人在此后3日内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主办单位进行确认。
3、直接向大赛总决赛的主办单位报名的,由该主办单位视具体情况将其分配到各赛区参加比赛;通过网络报名的视同直接向大赛总决赛的主办单位报名。
4、通联费:100元人民币
四、全国分赛区和总决赛时间:2005年3月至8月
五、联系方式:全国各地报名处或大赛组委会。组委会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商场三层
联系人: 邮编:100005
电话:010-65189388传真:010-65189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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