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三笑》到后来周星驰的《唐伯虎点秋香》,为扭扭捏捏的秋香作帮衬的是不以己丑大胆示爱的“石榴姐姐”。在GOOGLE搜索,“石榴姐姐”能够找到29,600个网页,现在“芙蓉姐姐”的网页达到了1,400,000个。这个“芙蓉”比那个“石榴”有名多了。
“芙蓉姐姐”从不怀疑自己是“偶像”,笑话她的人说她是“呕像”。两者的区别不应该在于对她美貌的评判上,能够“情人眼里出西施”自然允许“情人眼里出芙蓉”。
无论美丑,不分贵贱,每个0岁到99岁的女人都有权对美丽自信。“芙蓉姐姐”就算说自己比“维纳斯”长得美,也是公民权利范围内的。而且就像女人有权说自己美一样,女人无论美丑也都有权出名。而社会的宽容自然应该体现在“成人之美”上。
与木子美们将自己的私人生活大白天下相比,“芙蓉姐姐”的表现相当节制,只是将每天对着镜子的自言自语公之于众。但是从个人动机上说,无论是大谈自己的床上生活,还是自己的镜前密语,都会落一个哗众取宠的嫌疑。她们的这种做法,评价都无非三种,一种说她们自信,一种说她们自恋,最后一种说她们没自尊。应该质疑的一点是,她们到底在调动公众的什么趣味?换句话说,“芙蓉姐姐”们的层出不穷,就像“石榴姐姐”不跟“秋香”比才艺双绝,比诗词书画,比会洗衣服做饭,非要比谁相片好看,谁招男人待见,谁有“那妖媚性感的外形和冰清玉洁的气质”,这考验的已经不是社会对丑的审美底限,而已经是对出丑的宽容底限了。
在道德评判之外,从“木子美”到“芙蓉姐姐”最重要的一个共同点是,她们都是依靠网络的点击率出名的。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网络服务器容量的几何翻番,随着网络歌手、网络写手和网络扒手们的层出不穷,新技术提供了成名的广阔空间———只要有手的就有机会出手,只要出手的就有机会出名。
新技术革命不仅可以让“比尔·盖茨们”成名,也可以让“木子美们”和“芙蓉姐姐们”成名。她们不仅是网络制造,而且是“明星自造”。传统方式的“造星”,要炒作,要狗仔队,要新闻发布会,还要经纪人、经纪公司和经济基础,而通过网络技术的“造星”,只需要一台电脑和一个敢上网的女人。网络成了一个“可能并无限可能”的“梦工厂”,她们的应时而出一方面说明了“新技术成名”的高效应低成本,一方面也说明了“新技术成名”的高要求低标准。
“芙蓉姐姐”的名字让人联想到电影《出水芙蓉》和里面的经典台词———“我长得很美,人人都爱我。”“芙蓉姐姐”对自己的要求很不低———“我长得很美,人人都爱我”,连章子怡都不一定能做到。日前一篇评论曾以章子怡和“芙蓉姐姐”对比,认为作为偶像的章和作为“反偶像”的“芙蓉姐姐”,区别之一在于成名愿望背后的商业动机。
那么商业网站为了增加点击率而对“芙蓉姐姐”所作的包装怎么算?以某商业网站上的“芙蓉姐姐”网页为例,将其称为所谓“芙蓉教”的教主,有人为之编撰了“芙蓉教”的“入门手册”,还有人本着理工科的实证精神成立了“研究生课程”,粉丝们也有了自己的称呼,开始自称“小莲蓬”。“芙蓉教”看起来想开个“大师班”但结果也就算“歌友会”。当然,姑且不论这门宗教算不算“邪教”。
“芙蓉姐姐”刚刚入选了网上评选的第一届“中国豪放女排行榜”,上榜的都是近年网上的自造明星,程菊花、黄薪、流氓燕、木子美。她屈居第二。此外,“芙蓉姐姐”的活动也开始下线了,最近参加了一个电影的选秀活动。一个巴掌拍不响,网上现在又冒出了“芙蓉哥哥”……
一个人的名气和一个品牌的名气,都有两个层次,一个层次是知名度,一个层次是美誉度。要了知名度没了美誉度,这是明星自造和网络制造都应该注意的一点。如果等不及她们自谦的话,大家可以替她们补一句:“贱名不足挂齿”。(文/沈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