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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经济报:进城打工农民婚姻暗礁密布(2)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7月21日15:36 重庆经济报

  民工婚姻危机·个案

  “我有性生活的权利”

  潼南县新胜镇的29岁的文芳与前夫赖强打起了名誉权官司。此案引起了人们的广泛关注。

  今年6月29日,这对年轻的夫妻针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签好协议,到民政局登记离了婚。然而离婚不久,两人却打起了名誉权官司。

  这话还得从头说起。4年前,文芳到广州东莞打工,今年4月份,文芳开了一家快餐店便叫丈夫也到东莞帮忙打理。没有想到丈夫一去却发现自己被带了“绿帽”。

  今年6月24日这天,赖强忽然无意中通过文芳的手机短消息发现妻子和另外一个男人的关系不太正常。于是赖故意冒充文芳向这位陌生男人发去暧昧的短消息,没多久,赖便知道了这几年妻子在外和这男子有染。

  愤怒至极的赖强立即盘问文芳,几次大吵之后决定离婚。二人一前一后的各自乘车回到重庆,并办理了离婚手续。

  离婚之后,正准备回广州继续打工的文却忽然听到外面的传言,说她如今找了“大老板”了,“当了几年的情妇现在她已有好几十万”。

  气极败坏的文芳最终知道了这是前夫说出去的。一时间,这类的流言飞语已传遍了整个小镇。文找到前夫赖强理论,赖十分“自豪”地承认了这话是他说出去的,目的是为了报复她这个“不正经”的女人。无法忍受的文芳向法庭递交了诉状,认为赖的诽谤已经够成侵犯名誉权,要求其承担损失。

  文芳告诉记者,在外面的确有男人喜欢过她,而且追着她不放,但绝不是什么大老板。因为她一个人在外面太孤独寂寞,而这个男人一直对她很好,知道她是个有家的人也不在意,双方曾经发生过性关系。但文认为“很正常”,在外面打工这样的人太苦了,“每个人都应该享有性权利。”

  离掉没责任感懒丈夫

  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但是李红与丈夫叶俊26年的婚姻于去年走到了尽头。今年47岁的李红在外出打工3年后,向法院递交了离婚诉状。

  李红与丈夫于1979年结婚,丈夫比她大3岁。婚后,两人勤扒苦做,但是日子仍旧过得紧巴巴的,看着同村的嫂子们结伴外出打工,家里慢慢变了光景,李红不由得动了心思。与丈夫商量后,李红于2000年和同村人结伴南下打工:“听打工回来的人讲,女的可以当保姆,到家政公司给人做清洁,比男的好找工作,而叶俊又没有一技之长,家里就我一人出去打工了。”

  李红是2004年提出离婚的,她在法庭讲述了外出打工的原因后,坚决要离婚:“我累死累活地在外打工挣钱,叶俊却丢下地里的活,整日游手好闲,当‘甩手掌柜’,现在地也荒了,我多次苦劝他都听不进,打工挣回来的钱也被他不明不白地用了,这日子不能再过下去了。”

  经过法院调解,认为这婚姻感情不算完全破裂。于是调解了好几次,最后依旧没有办法,最后两人同意离婚。

  在潼南法院工作了十多年的杨成元认为:“随着妇女在社会中地位的提高及经济的相对独立,很多女性面对不思进取、缺乏家庭责任感的丈夫,开始说‘不’。”

  有了新相好执意离婚

  “外出打工是挣钱,不过外出打工的男的就经常不回来了,有的还抛弃妻儿。”这话出自塘坝镇60多岁农民沈富才的口。

  因为他儿子就是一个例子,现在孙子都10多岁了,儿子离婚后没有再婚。

  1996年,他儿子沈小伟就去了深圳,当时他已经结婚3年了,儿子也两岁了。家里盼望着他挣点钱回来把楼房修起。儿子这一出去,还真的挣钱了,在外面学厨师有点手艺,餐厅老板给他3000多元一个月,在当时农民们看来这是一个天文数字,过年回老家来也是春风得意。

  家里的媳妇是一个很好的农村女人,又带孩子又养老人,做农活做家务都任劳任怨。可是没有多久,儿子就打电话回来说家里这也不对那也不对,并开始不往家里寄钱了。2000年他回来后,居然要和家里的妻子离婚,夫妻两人经常吵架。

  “我媳妇是个好人,她也决定跟找丈夫一起去打工,但我儿子就是不肯。”原来沈小伟和餐厅里面的一个服务员十分要好。2003年,沈小伟居然把这个外面的女人带回了农村老家,并不顾老人们的反对,坚持要和自己的老婆离婚。终于,他妻子受不了这种侮辱而同意了离婚,回娘家痛哭了好几天,最后也跟着亲戚们加入了打工的队伍。

  富有戏剧性的是,沈小伟好景终于走到了尽头,在繁华的大城市里面不但学会了享乐,而且染上了赌博的恶习。不久,他和那个服务员也分开了。

  在潼南县法院民庭法官看来,在他们办理很多离婚的案件中,不少是男人出去打工后在外面重新认识了新的女人,最后导致和原来的妻子离婚。

  不能用爱情去报恩

  在不断增加的打工人群的离婚案中,也有人是因为找到了真正的爱情或者对爱情、家庭的认识发生了变化。

  张文新庭长告诉记者,他也办理过几起案件,结婚的时候夫妻两人年纪都偏小,又是父母包办的婚姻,夫妻之间感情淡薄甚至没有感情。而在外面打工过程中,男女双方接触到了更广泛的社会,认识到了更多的人,思想发生变化,婚姻发生变化的情况自然增加了。

  在法洋律师事务所门口,记者采访到了前来咨询离婚事宜的打工妹阿玉。刚满24岁的她,略施薄粉,秀气的脸上难掩愁容:“我离婚并不是我本性坏,只因不愿接受一个不爱的男人,我在别人眼中成了个忘恩负义的坏女人。”

  阿玉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我生在农村里,父亲多病,家里日子过得十分清贫。18岁那年,就有人上门提亲。媒人说:“招了上门女婿后,不愁没人做家务,你父母也用不着那么辛苦。”

  我当时还不懂感情,听说可以减轻父母负担就一口答应了。不久,我便跟着村里其他姑娘、媳妇南下打工,书啊、电视啊看多了,开始觉得自己答应这门婚事很糊涂,可在农村,退婚是件丢脸的事,再说彩礼钱未必退得起,我只有忍着。

  2000年8月,我们在吵闹中结婚了。毕竟缺乏感情,两人关系相处得很紧张。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房门都被砸了几个洞。我只好借外出打工以躲避丈夫。不甘心被社会淘汰,我开始给自己“充电”,半工半读学电脑。两年来,他几次来信、托人找我,我都置之不理。说实话,他在家一个人照顾我的父母,不少人劝我与他好好过日子,但我现在心里已经很清楚,爱情与报恩是两码事,我不能松口。这时一些风言风语也渐渐传到我家里,说什么我在外学坏了,傍大款了等等,其实,这些都是没有的事。

  最后,对方提出补偿他3万元才同意跟我离婚。这笔巨款我实在拿不出来,这几年除开学费、生活费,我几乎没什么存款,所以今天想问一下律师,我到底该怎么办?

  “你想没想过做一些努力,和丈夫寻找一种默契,找到更多的共同点,或者一起出去打工?”记者问她。阿玉摇头:“他以前也出去打过工,可没有技术,只能做苦力,后来就回去了。也许我太任性,没办法和他凑合着过。”阿玉说,她觉得应该去找属于自己的新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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