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江苏交通电台名嘴吴继红在做节目时对周笔畅发表的一番负面言论,本报记者采访了香港著名DJ、本报《大手笔》专栏作家查小欣。作为权威人士,她听到这件事第一反应是非常吃惊,反问记者说:“还有这样的事呀!”然后认真地表示:“在我们香港很少这样讲。做DJ的说话应该有技巧,尤其是对公众人物。不管观众听得明不明白,都对人家不公平。”然后她仔细分析了内地DJ吴继红对周笔畅用“笨蛋”、“邪恶人物”等的评价,叹了一口气说:“不晓得你们内地有没有什么章法规定DJ什么可以讲,什么不可讲的,但我们香港有
规定,这样说很可能构成诽谤和伤害罪,所以我们都很小心。”
记者告诉查小欣,吴继红之所以这样讲是她认为“媒体是可以批评公众人物的”,但查小欣不以为然:“如果对方是天王巨星,作为DJ敢骂她,我佩服你的勇气。但‘超女’周笔畅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充其量只是新人,没有机会去反驳,不像专业明星,可以开发布会澄清。而DJ是可以利用自己的节目影响舆论的。对于这么一个简单的女孩子,这样做就是在欺负她了。不管这个DJ代不代表她所在的媒体,至少这件事对她的个人形象还是影响很大。”在采访中,查小欣一再呼吁媒体应该对新人宽容一点:“周笔畅是新人,如果对她有看法,也要等她红了一些再说。像香港,目前有不少新人出道,唱歌方面很多都不行,但作为记者DJ大家都没有提,说他们好或不好,反而是公司方面不理解。”
“严重的话,是要被处分的”
姚灏(广东电台音乐之声副总监):
作为DJ,做节目使用一些情绪化的词汇,是没有问题的,但前提是不能损害公正,更加不能攻击。单看她的用词,肯定是不太合适,你可以说喜欢或者不喜欢,但不能贬低。虽然这在行业内部并没有明文规定,但这是DJ这行起码的指引。做节目,还是应该尽可能客观、公正。我们这里还没出现过这种情况,要是出现了,严重的话,不排除给处分的可能,至少也要开会检讨。
“用词极端,而且没有事实根据”
灵伟(资深DJ、乐评人):
跟新闻报道一样,DJ也不能攻击别人。她(吴继红)确实有点过分了,用词非常极端,而且我也不觉得她说的有事实根据。如果你说她(周笔畅)邪恶,应该要举出她有什么举动,证明她邪恶。她(吴继红)确实太个人化了一点,而且超出了DJ的上限。这种情况,内地比较少见,只是几年前在香港出现过,在自己的节目中,利用自己控制的节目说别人的坏话、骂别人,后来都被处理了。
“即使不喜欢,也不能踩得一文不值”
周兵(资深DJ、音乐之声主任监制):
说周笔畅邪恶,肯定是不公正的。广州赛区的时候,我也是评委,她的唱功真的很好。作为DJ,你可以在节目中评价别人,但同时要注意,这个节目是面对公众的、要求有一定的公信力。个人喜好可以表达,但即使不喜欢,也不能把别人踩得一文不值。私底下当然没问题,但是在节目中就不太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