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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晚报:把她拉回玉米地(6)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03日15:02 成都晚报

  第三招:人财两得

  比赛中,不管出价再高,但天娱还是不愿意“倒卖”超女。但比赛后,天娱公司老总王鹏接受媒体采访时,却公然表示:“现在五大赛区的很多选手都受到大唱片公司的关注,但是天娱绝对没有倒卖任何一个人,我们不是人贩子。”一句“不倒卖”,让其他想开发超女的公司苦不堪言。据想签张靓颖的北京华伟东方唱片公司负责人高鹤介绍,为了和另外几
家公司争夺张靓颖,华伟东方给天娱开出了一系列在业内人士看来“离谱”的条件,包括:1.在北京华伟音乐学校内开设单间,邀请音乐专家教授、舞蹈形体老师,为其量身定制半年的学习计划;2.投巨资制作唱片,后期在美国进行,邀请玛丽亚-凯莉的制作班底原班人马进行制作;3.在北京城区内为其购买二室一厅住房;4.为其在北京配备专车;5.承担其在北京的一切开销。然而,不管这些条件对超女的日后发展再有利,天娱考虑的首要问题是保证自己的利润。高鹤称:“天娱更倾向于参股分成,也就是说,不卖张靓颖,但是华伟东方可以拥有她的唱片制作、发行权,而天娱要求拿利润的3成。”根据媒体上公开的天娱公司的计划,在超女们的8年合约中,天娱更倾向于前5年以三七开的比例与一些大的唱片影视公司合作,让利润细水长流;至于后3年嘛,则由天娱独享其成。

  二问天娱:超女是不是成高档的“包身工”?

  日前,“星女郎“黄圣依要和经纪公司星辉解约的风波闹得沸沸扬扬,但比较起来,“星女郎”眼中不合理的合约已经算是大仁大义了,超女的合约才更像一张卖身契,这些迅速成名的女孩无异于高档“包身工”。

  合约不平等到极点

  据一位曾与天娱签约的超女介绍,天娱提供给超女的这份名为“经纪人代理合约”的文本共6页,分11个条款。其中第一条“时限及其他”中规定:乙方(超女选手)同意委托甲方(上海天娱)为在全世界范围内的独家经理人,日期由2005年×月×日开始至2013年×月×日,共8年。该超女称,最让她感到不合理的是合约对演艺经纪的规定及经纪人佣金抽取的规定。合同中规定前4年天娱要抽取60%,后4年抽取比例下降到40%。“经纪人是为艺人服务的,而合约上规定,我们的一言一行都必须由经纪人支配,这样太不公平了。其次是佣金以4年来分配,我们有多少个4年拿给你这样分?”该超女认为,最让她痛心的是那条超女违约赔偿金额为人民币500万元的条款。“合同里并没有承诺给我们投资多少,也没有提到什么时候发唱片,拍多少电视剧以及其它,可以说没有一条条款是对超女有利的,但却规定了如此巨额的赔偿金,它是参照什么来制定的我们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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