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协议会让感情触礁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08日17:21 上海青年报

  在西方,婚前财产协议已屡见不鲜。但在中国,许多新人仍然觉得小心翼翼呵护的感情,岂能被一纸协议破坏?究竟是在婚前上演一场财产保卫战还是将个人财产当作婚前“不能说的秘密”,这让新人们头痛不已。

  by 周一妍

  个案分析

  Lydia出生在高干家庭,从小就是含着金钥匙长大的小公主。名牌大学毕业,顺利进入外企工作的Lydia跟公务员准老公过着幸福甜蜜的日子。可是就在准备与爱人去领那种大红证书的时候,Lydia开始为是否提出跟老公签订婚前协议犹豫不决。

  “老公是个老实人,说了,怕他感情上接受不了;不说,又躲不过父母大人的步步紧逼。”Lydia曾经闪烁其辞,给予丈夫颇多暗示,可木讷的丈夫总不“接翎子”,于是一光火,一股脑儿对丈夫开诚布公,可怜的丈夫听完爱妻的要求,哀怨得看了她一眼,一言不发得离开,好几天没跟Lydia说话。

  郁闷之极的Lydia特意前往白领婚姻咨询机构寻求帮助,一番指点迷津之后才恍然大悟,原来提出签订协议也少不了一些“花言巧语”来以情动人。

  “首先,我含情脉脉地告诉他我有多爱他,差一点‘山无棱,天地合,才敢与君绝’的话都要脱口而出。”Lydia的第一招是将她迷人的嗲功发挥得淋漓尽致,接着,就到了以理服人的环节。“我告诉老公,签订财产协议并不表示我故意抬高身价,不给他面子。而是因为我父母相处一向都是AA制,我从小耳濡目染经济独立的好处,理所当然希望将这种生活方式延续。”经不起Lydia的软磨硬泡,木讷的老公终于想通了。

  婚恋咨询顾问冷丽分析说,从Lydia的故事可以看出两方的矛盾是由于家庭背景的差异造成的,夫妻双方的父母有着不同的生活方式,导致子女在经济问题处理上产生不一致的观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门不当户不对”的一种表现。Lydia最先处理问题的时候态度太过强势,给人咄咄逼人之感。但是后来通过婉转地沟通,让对方有一个接受的过程,最终顺利签下协议。如果觉得有必要,还可以寻求中间人帮助夫妻协商。婚前协议签署双方你情我愿十分重要,可以避免婚后一纸协议成为争吵的“导火索”。

  律师答疑

  “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当新人们正想为自己的将来多做一份保障的时候,心中的法律盲区一一浮现。本报特意邀情上海天宏律师事务所的谷长生律师为新人揭开心中谜团。

  Q:夫妻书面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A:属于自己的合法财产,且为双方真实意愿,即可签订书面约定,一经签订,即发生法律效力。

  Q:婚前财产协议与婚前财产公证的区别?

  A:婚前财产协议在具体适用时需要对其真实合法性予以核实,而经过公证的婚前财产协议则可免除这一核实程序。

  Q:哪一类人最需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A:一类是涉外婚姻,因为涉及到不同法域下的财产制度,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较复杂;另一类是男女一方或双方拥有较多数量和种类的财产。

  Q:婚前财产婚后如何归属?

  A: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不用担心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等大额财产因结婚而发生所有权变化。比如说,房产证上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都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就意味着另一方没有所有权。

  网友调查

  结婚对象向我提出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我该签字吗?

  支持方:

  1、未来无法预计,从亲密到陌路,有时就是一眨眼的工夫。不想赔了夫人又折兵。

  2、签协议只是形式,如果夫妻感情好,白头偕老,那这张协议书也就变成了一张废纸。把它一直藏在某个抽屉的底部吧,想都不用去想它!

  犹豫方:

  1、婚前财产协议是把双刃剑,你想防小人,却往往伤到君子。

  2、这种事情如果是女方提出来,男方一般都会接受,而一旦由男方提出,女方保准闹翻。

  反对方:

  1、婚前协议极度伤害感情,如果这样做,结婚就只是一种生理或心理需要。

  2、提出婚前协议的一方根本就不相信爱人,不尊重爱人。这种人是自私的,不值得深爱,不值得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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