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在职场拼搏的十年,我最难忘记的是那两次遭遇过的“滑铁卢”。这十年,我换过许多家单位,除那两次是被开除外,其余都是主动跳出的,而且在走时还都得到了老板的惋惜和同事的留恋。所以那两次,对我是永远难以磨灭的痛。第一次“滑铁卢”发生在我工作的第二家单位,靠着对老板的撒谎和自己的运气,我进入了那家知名公司,并很快融入其中,因工作做得日益起色一年后被老板任命为部门经理,位于一人之下几十人之上。
不久,公司公关部招聘了一位女孩,那女孩的美丽外貌和开朗性格打动了我,我和她开始了频繁交往。随着交往的增多,为了表示对她的信任,我将自己当年是欺骗老总才混到这家公司的内幕告诉了她。她直呼我胆量真大,并在惊呼中拉住了我的手。我感觉这个秘密说得很值,虽然那手与手的接触只停留了几十秒。过了一段时间,直到她和我在一起的时间减少,而往老总办公室的时间增多时,我才从别人口中得知她做了老总的情人。人家既然是情人了,我那点秘密自然被她邀功似的抖了出来。结果不言而喻,我被愤怒的老总“请”出了公司。
第二次“滑铁卢”则发生在我毕业后的第七年内。那年由于设计经验丰富,我被聘请到一家设计公司上班,除支付给我高薪外,公司还专门给我租了一套住房—当然这一切是绝对保密的,老总怕其他同事知道了影响他们的工作情绪。被特聘的那段时光,待遇高不用再说,我还常与老总一起平起平坐,指点江山。看着其他同事羡慕的眼光,我心理上有种极其优越的感觉。“如果能让他们知道我的待遇也不错,他们不是会更羡慕我吗?”脑子产生了这种虚荣想法后,我开始控制不住自己。我先是试探性地向关系最要好的同事讲了这些。看着同事那大张成O形的嘴巴,我感到了一种极大的满足。这种满足又促使我将这一秘密告诉了公司内几乎所有同事。后果你可能已猜出,老总是不会因我一个人而得罪公司其他人的,只好与我说Bye-bye。
所以我要说,对同事守住你的秘密,你才能在职场中占据主动、赢得生存。(文/程香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