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劳动法研究所副所长韩智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目前兼职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务纠纷呈上升趋势,特别表现为,一些企业的科学技术含量较高的机密被泄露,企业的技术产权被侵害,企业的大部分核心客户流失等,给企业的发展造成了难以估量的损失。
企业态度
核心员工不应兼职
一些大企业的人力资源经理对员工做第二职业的态度不一。甲骨文中国公司的人力资源总监武京国先生表示,甲骨文中国公司通常是不允许员工到其他公司兼职的。他说,国际大公司一般的劳动报酬比较高,福利也比较好,公司还给你提供一些免费的培训,帮助你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公司之所以这样,就是想让员工对公司忠诚,如果你已经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你还要去其他单位做第二份工作,你的行为就辜负了公司对你的信任。如果是企业的核心员工,掌握着公司发展的一些核心技术和战略秘密,那公司一般都会与其签订竞业禁止合同,员工享受了公司竞业合同的权益,就有义务自觉维护公司的利益,而不是以出卖公司的秘密和核心技术换取自己的个人幸福,满足个人的某种物质欲望。
中信集团人教处处长刘铁山介绍,他们公司没有明确的制度来约束公司员工能不能在工作之余做兼职,但是,那些在单位核心部门工作的员工是不应该有兼职行为的,这是一个成熟职业人应该具有的最起码的职业道德操守。
专家意见
兼职有助于职业定位
专家认为,兼职作为一种普遍存在的就业形式,自有其存在理由:如增加经济收入,更充分地发挥自我的能力,拓展人生经历,帮助自己寻找到更适合的职业等。
一些对自己职业定位比较困惑的人,通过多做几份工作,来明确自己的职业爱好或最适合自己的工作,从而确定职业发展方向。这样做,兼职就会发挥很好的作用。
在职场上有一种说法,“只有做好现在的工作,才能做好下一份工作”。现在很多外资企业都是比较看中这一点的。如何证明自己有能力做好一件事,主要是看现在的工作是否能做好,做好本职工作才可以获得别人的认可。
在选择兼职工作前,最重要的要清楚自身的能力和精力,看自己是否有足够的时间和本领来驾驭这份额外的工作,否则就会出现顾此失彼的不良后果。
专家认为,选择兼职的原因不同,如果兼职是为了兴趣爱好的话,那么兼职工作的过程肯定是要比结果重要。从提高经验来讲,多做一些事肯定是没有坏处的,但是不要让两份工作产生矛盾,这样可能会得不偿失。但如果兼职仅仅是增加收入的手段,工作时就要调整好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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