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赖颢宁 申剑丽) 针对本报近日“建议把高温假和降温费写入劳动法”的连续报道,北京市政协委员发表看法,认为发放高温补贴应区分工种。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主任张引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人大五年立法计划没有高温假立法内容。
北京目前无高温假法规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主任张引称,北京目前没有涉及高温休假内容的法规,人大五年立法计划也没有这方面的内容。他个人认为,就此立法的可能性很小,原因是一些行业,如公交司乘人员、宾馆商场服务人员等不可能停止作业。
他称,若从加强高温条件下对职工的劳动保护的角度而言,可以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特点,由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社施有针对性的、劳动保护方面的文件,比如用人单位如何提供保健措施等。
委员建议分工种发放高温补贴
北京市政协委员刘永泰认为,室内上班、有空调的单位没必要放高温假。烈日下作业的建筑工人很有必要放假。对于放假的规定应该在劳动法里统一列出。发放高温补贴的办法也可以探索,但鉴于各地温度不一,不太好操作;多少温度以上才发放补贴,需要国家统一做规定,具体到不同工种,可发放不同的高温补贴。
北京市政协委员梁金銮则有不同看法。她认为,发放高温补贴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目前,北京水电热气资源紧张,特别是各个办公楼,空调耗电量相当高;从节约能源的角度考虑,应该鼓励在夏季用电紧张时期,放高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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