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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隐婚族 阳光下的秘密(3)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8月22日09:36 江南时报

  做贼一样谈情说爱

  ◆姓名:陈晓宵

  ◆性别:男

  ◆年龄:27岁

  ◆职业:装饰公司经理

  ◆隐婚史:9个月

  去年夏天,我跳槽到了一家自己向往的公司,担任营销部经理。进公司的第一天,老总发给我一本公司员工手册,其中第七条规定:杜绝办公室恋情,和同事谈恋爱,其中一人必须离开公司。这条冷冰冰的规定当时我并没特别在意,心里猜测应该和自己无关。当看到公司里一对情侣同事和老总据理力争,希望双双留下为公司效劳,终被无情拒绝,最后两人坚持同时辞职时,我终于明白规定真的很严苛。

  上班不久,我办公室对面的广告部来了个新人。她叫玲,比我小5岁,身材高挑,一个看上去很乖巧的女孩。玲算不上美女,却有着一种惹男人怜爱的气质,很快就吸引了我。周末一天晚上,下班后玲突然约我吃饭。我开着车去接玲,她提出到南山吃火锅。我和前任女友已经分手两年多了,平时我是个严谨的人,谈恋爱也是别人介绍,分手后还没有和另外女人接触过。当我第一次和玲在一起的时候,既兴奋又不安。

  趁着酒兴,玲说其实自己有个谈了两年的男友,但没有正式职业,自己的收入就是两个人的生活费,但后来男友找到工作,却和单位里的一个女人搞到一起。看到玲伤心欲绝的样子,我开始安慰她,逗她开心。不久玲和男友分手,秘密地成了我的女友。这时由于业绩优秀,我被提拔为副总,趁此机会我也把玲调到了自己主管的营销部。

  虽然我和玲成为了一对“地下情人”,对外我们都宣称自己单身。为避免恋情曝光,我们约法三章:上班时,两人要刻意保持低调,彼此尽量少接触。于是,中午吃饭时,两人不能一起下楼;下班后,总是玲先行,我半个小时后再走;遇到同事聚会,两人绝不能坐在一起,中间至少要隔两人……三个月后我们领了结婚证,但玲却实在无法忍受这种偷偷摸摸的感觉,常为一些小事和我争吵,让我感到非常苦恼。

  而在工作上,原来是想给自己找个靠得住的助手,但自从玲来了后,我发现事情开始朝着相反的方向发展。我安排玲负责外联工作,先慢慢熟悉业务,但玲却很不开心,认为没有把重要的工作交给她,而是让她干一些鸡毛蒜皮的琐事。恰巧公司里有一女孩,在公司创办之初就来了,所以负责一些重要业务。于是,玲开始挑剔和刁难对方,希望自己能干她那摊子事。玲这种做法引起了许多同事的反感,办公室里乌烟瘴气,完全没有了从前那种良好的工作氛围。我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两边的人事处理都让我为难,最后害得我都不敢轻易出差,害怕自己不在的时候后院起火。

  最糟糕的是今年7月初,我和玲手牵手逛商场,竟被一名同事发现。玲当即脸红到了脖子根,我一个劲地和同事说好话,请她千万保密。次日上班后,这名同事倒没说什么,但一看见玲就不怀好意地笑,让玲感到很不自在。

  这种提心吊胆的生活让我们压力很大。深思熟虑了几天,我主动向公司递交了辞呈。对我们来说,谈这场恋爱感觉像做贼一样,继续这样,工作和生活势必会受影响。为了我们的爱情能健康发展,我和玲商量了一下,决定自己离开而玲继续留在公司。毕竟玲来公司不久,发展空间较大。而自己工作年限长,而且有比较清晰的未来。我相信,虽然不在同一个公司上班,但是卸掉了心中的压力,彼此都能拥有阳光般灿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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