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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人阶层贴上“超生新贵”标签(2)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1:26 青年时讯

  25岁的时候,许静就已经当上第一个孩子的母亲,因为老公是家里的独生子,所以在生下第一个女儿后不久,他们又萌生出再要一个孩子的想法。许静早就听小区里的邻居说过,到时候只要多交一笔社会抚养费。况且她觉得,培养一个孩子独立成长多少会有些孤单,在她还小的时候,就是和姐姐、弟弟一起长大的,回忆起三人的成长经历更有乐趣。因此,生第二个女儿的时候,她对老公说:“过几年我们可以再要一个。”其实,她很明白老公和家人的想法,家里现在什么都不缺,惟一的就是想多要几个孙子,可以传承家业,让家族
更兴旺。

  据了解,我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规定,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应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据《中国青年报》报道,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新闻发言人江亦曼就曾专门对此作过公开解释,超计划生育的公民除了缴纳社会抚养费以外,单位、社会不会对其进行额外制裁。这笔社会抚养费不是罚款,而是超生者对社会进行的经济补偿。因为,多出生人口侵占了较多的社会公共资源。

  但在许多特定情况下,一对夫妇也可以生两个孩子。比如,夫妇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还有一些在高海拔地方和特殊工种工作的人等等,国家都给予了可以酌情生育第二胎的政策。

  而且,近年来,相关政策也早已转向鼓励和奖励方向,对于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国家在养老、社会保障、基本

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许多方面对其进行奖励。

  对于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记者也致电向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部门咨询,有关人士表示,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因地而异,它是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当地居民年度平均收益的3至10倍来征收,在沿海地区的额度就可能高于内陆城市。比如去年北京地区超计划外生育需缴纳的社会抚养费就是15000多块,具体的到底征收几倍是由所在城区的计生部门依据具体情况来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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