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增长并不自动带来最大化就业
对2006年我国就业领域面临的突出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分析说,从中外发展经验看,经济增长并不自动带来最大化就业。实行不同经济发展战略的国家,将形成不同的经济增长模式,并导致不同的就业结果和社会经济后果。
比如,虽然亚洲四小龙和拉美国家在过去的20多年里经济都获得了增长,但它们的就业效果却差别悬殊。亚洲四小龙实现了经济增长和就业增长的同步,但拉美国家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就业却没有相应增长。
我国的现实也表明,同样的经济增长并不一定带来同等的就业增长。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每一个百分点的经济增长能拉动就业增长约0.4个百分点,相当于带来180万个就业岗位;而到上世纪90年代初,则只能拉动约0.3个百分点;到本世纪则下降到0.1个百分点,约80~90万个就业岗位。总的来看,80年代我国经济增长对就业的拉动作用较大,但自90年代以来逐步减小。
蔡昉认为,就我国目前情况看,经济增长没有带来相应的就业增长,主要有以下原因:
首先,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经济结构的变动和调整,造成相当一部分劳动者无法适应新的岗位需要,产生结构性失业,导致自然失业率上升。
根据计算,我国的自然失业率1978~1984年平均为3.79%、1985~1988年为0.33%、1989~1995年为1.77%、1995年以后为4.43%,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后呈逐年上升趋势。可见,近年来我国失业率的提高,自然失业率的上升是主要原因。所以,尽管近年来的宏观经济政策拉动了经济增长,但却难以带动就业的同步增长。
其次,宏观经济政策能够有效调节周期性失业,但其拉动就业的效果与其所引导的投资方向密切相关。
如果其引导的投资方向,主要是就业吸收能力强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则经济增长拉动就业的效果就非常明显;否则,经济增长拉动就业的能力将大大削弱。我国1998年以来实施的扩张性财政和货币政策,虽然显著拉动了经济增长,但由于其引导的投资方向,主要是资本密集度高、就业吸纳能力低的行业,导致拉动就业的效果比较微弱。
第三,能够有效创造就业机会的非传统经济部门,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正规就业的绝对数和比重都迅速下降,主要由民营经济和非正规部门提供的单位外就业比重逐渐上升,已成为我国就业的主渠道。但是,民营经济部门无论是在融资还是在市场准入等方面,都明显处于不对等地位。
以就业优先原则统领国家各项经济政策
如何解决就业问题,《建议》中提出了“完善就业政策体系,加大对困难地区和困难群体的就业扶持力度;进一步打破城乡就业体制和政策分割,将农民进城就业和城镇居民就业统一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进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建设”等对策,而专家蔡昉开出的药方是,政府应建立“就业优先原则”。
就业优先的含义是:以就业优先原则统领国家各项经济政策,以就业为标准排定政策取向的优先序。在确定政策实施的先后次序时,以就业政策优先;在产业布局中,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先;在企业发展中,以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中小企业优先;在宏观调控方面,将增加就业作为优先的考虑因素;在引导政府和社会投资时,参照各行业的就业吸收能力确定重点投资领域的优先顺序。
蔡昉说,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人均收入的提高可以有两种途径:一是就业人口的工资水平不断提高,虽然可以达到总体收入水平的提高,但由于另一部分人口没有就业或就业不充分,其收入提高缓慢,整个经济增长就不是成果分享型的;另一种途径是依靠更广泛人口参与就业,平均工资可能增长不快,但总体人均收入水平仍然可以快速提高,而且收入分配比较均等。(文/刘世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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