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燕赵都市报》报道,邯郸市政府日前发布通告,主城区内禁止养狗,对现有狗市予以取缔。
通告指出,根据《邯郸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邯郸市主城区(环城路)以内禁止养狗,停止狗市交易,依法取缔狗市。养狗者在4月30日前对包括宠物狗在内的所有狗自行处理。逾期不做处理的,有关部门将给予处理。
近年来,邯郸市豢养各类宠物现象加剧,尤以狗患带来的危害为甚。宠物市场占道经营,公共卫生受到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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