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孩子的户口问题,我和离婚近10年且5年未曾谋面的前夫见了面。他似乎还是那么黑瘦高挑,看不出有多大变化。我想我也应该是他曾经一见钟情时的容颜,只是性情平和些了,或者说成熟些了吧。
见面之前,我们用手机联系。一来一往,他等我,然后我又等他,最后在所里工作人员上班前10分钟,他和两个朋友骑车准时到达。我很满意,因为过去,年少轻狂的我们连
这样的默契也没有。记得有一次一起去看展销会,花50元买了一对玩具对讲机,也不知道是好多米内有效,然后他朝一个方向走去,要我等。耐不住性子的我等了一会儿,也闲逛起来。到后来,他找我,我找他,偏偏玩具对讲机使用起来不灵便,最终找到彼此后,便互相埋怨……
因为怀孕了,所以要结婚,这是一个许多人不屑的理由,但我似乎也有我的“道理”。在我读高中还是一个十多岁的少女时,有一次去了学校附近一所县级医院,见到了引产的死婴,有的还闭着眼睛,毛发毕现。由于心灵受到震撼,当时我就告诫自己以后不要堕胎。后来我还知道了堕胎流产可能造成不育的道理。那时的我还认为,婚姻在于坚持,在于感化,在于信守“契约”;婚姻不一定要有好多的“爱情”,何况我们也不是那种追求得起“完美”的人,小小的矛盾,可以用“好”来弥补,一切真的会好起来的……我的婚姻,是伴着我孩子的出世而诞生的。
然而就在我回娘家一心一意抚育孩子的时候,却发现前夫有了外遇,对方是一个家境贫寒性格内向的女孩,很是依赖顺从前夫。于是跟所有第三者插足的故事差不多,经过一番争争吵吵,恩怨离合,我败下阵来,因为“性格不合”,我们离了婚。那是我一生中最黑暗的时候,形销骨立,体重由50公斤瘦到40公斤,别人讲,风一吹我便会飘起来。
其实有了孩子的婚姻,离婚一般不是“剧终”,有时候只是剧情告一段落。孩子虽然判给了男方,但一个月以后,他就送来了,原来是他们带孩子监护疏忽,小孩左脚烫伤了一大片且发高烧,慌张间就往我家送了。我和父母只得承接下来,抚养孩子至今,已近10年。2000年,在婆婆的极力劝说下,为了孩子我同意前夫回来复婚。但不久,那个女子也跟来了,结果婚没复成,他还骑走了我的一辆新摩托车。至此,我才真的死心了。
事情已过去多年,多少的恩怨情仇,都付给那些流年岁月,如果不是这次必须的见面勾起了回忆,我甚至都懒得去想了。这些年我虽然肩负抚养孩子的重担,也还能紧跟时代的步伐,抓住机遇的尾巴,使自己的经济状况一点一点地好起来。上帝关上一扇门的时候,也打开了一扇窗。我还看到丘比特的神箭朝我和中意的人瞄了又瞄……而前夫却是生活得困难,老家还是20世纪80年代的老屋,孩子要养(他们又生了个孩子),老婆要养(她是一个依赖心很重的家庭妇女),有时甚至焦头烂额。他这次帮我办事跟以往不同,很细致,很体贴。是成熟了呢?是歉疚甚或是一点点悔意?不得而知。“一入邪路深似还,再回头已是百年身。”即使真的有些后悔,那又能怎样?
不管怎样,婚姻“夭折”,还是应该总结原因的。人们说幸福的婚姻是相同的,我认为不幸的婚姻也有相同之处,比如老生常谈的“性格不合”。前夫需要的是那种善于等待、服从安排、被他征服的女人,但我不是,或者说,我不是他能力所能征服的女人,假惺惺地装会很累,我也装不像。其实女人并非不想小鸟依人,但也要看环境和条件。现代社会,瞬息万变,如果我总呆在旧房子里等着你的归期,等着你挣来的铜板一个做两个花,而不主动出击去争取发展机会;而我出去挣钱你又总是不放心,这不是作茧自缚吗?其结果,只会总是离不开贫穷的羁绊啊!如果你有足够的面包和房子,那我又何尝不愿在家做全职太太,细细地打理一个家呢?男人啊,在你条件不够的时候,请别“爱”我,若要真爱我,也让我和你并驾齐驱,分担你的重担和忧愁,让我们都能爱与被爱,而从中获得真正的幸福与快乐吧。(文/豆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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