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浪网友 莉莉·玛莲 欢迎网友投稿
听说北京春天的天坛非常美丽,二零零一年三月中旬的一个娇媚的日子,我带上一本小说跑到天坛,找了一个木凳子坐下读起小说来。
听到“对不起,你可以帮我照张照片吗?”抬起头,我看到了满树的阳光。那满树的
阳光是J的头发。他顶着一头金发,眼睛蓝蓝的,满脸是孩子般的笑容。他来自美国的蒙大拿州,在清华大学学习中文,认识我的那天他来北京才三个多月。我帮他拍完照片后,我们就一起聊起了中西文化方面的差异。那时候他只会说简单的中文,遇到比较复杂的词我需要用英文解释。那天下午他说美国人很喜欢养小动物,他们会把狗当自己的家人。他说他以前很喜欢肯尼迪总统,所以他给他的一条小狗取名肯尼迪,可惜他的肯尼迪如今去世了。
星期四的晚上,我正在教室看书,J打来电话,问我周末有没有时间,说想请我一起吃晚饭。我赶到约定的地点------清华南门的一家餐厅,他已经在门口等我了。一见面,他就说“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这是我在天坛时花了近一个小时教会他的,没想到他还能记全。点菜的时候,他把菜单往我面前一推,很无奈的耸耸肩,“反正我也不认识。”我点了个酸菜鱼,问他想吃什么,他说“宫宝鸡丁”,这是他最喜欢的中国菜。
事情很自然,我们几乎每个周末都会相约一起吃晚饭,有时候会吃完饭再去E-STATION喝咖啡。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对他的了解越来越多。他在美国是学物理的,大学毕业以后,觉得在国内对一切都太熟悉了,很想换个环境,但是他认为欧洲等西方国家和美国差不多,所以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得知台湾的一家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就去了台湾。那份工作很无聊,他在台湾的乐趣,是发现了中文很有趣,这是他这一生最重要的几个发现之一。他听说北京有个清华大学很出名,就打电话要求来学习中文,接电话的老师问他“你会说中文吗?”他用在台湾近一年的时间学的简单语句中的一句回答:“一点点”。于是他离开炎热的台北,来到北方京城。
有个周末,他似乎有点紧张,说两周前老师就布置一个演讲作业,下周一就要论到他演讲了,可是他还没有准备好。我问他演讲的主题是什么,他说他想讲关于去天坛玩的事儿。于是我做听众,他一边思考一边讲去天坛的经过,说在天坛门口,有个小女孩老远就指着他对妈妈喊:“妈妈你看,老外老外!”他故意走近小女孩问:“老外在哪里?”这个小幽默把我乐得够呛。
很多个周末,我们俩在他的学校附近或者我的学校附近的餐厅吃完饭,觉得不想去什么地方玩了,就一起到他的公寓,用他的小笔记本电脑看电影。每次去之前,他会从街旁的盗版DVD摊上买几张碟,拿回去供我选择看哪部。他的笔记本非常小,他就把放笔记本的桌子从墙边搬到床前,我们并肩坐在床前一起看。很多英文听不懂之处我会问他说了些什么,他常常因着急而解释不清。记得我们看了《角斗士》《阿甘正传》、《变脸》、《泰坦尼克号》等好莱坞大片。有一部影片叫《燃情岁月》(THE LEGEND OF THE FALL),我非常喜欢。那是个很凄凉的爱情故事,三个兄弟爱上了同一个女人;真正相爱的两个人总是由于机缘错过而无法在一起,直到那个美丽的女人为她真心所爱着的男人自杀。好莱坞著名的英俊小生BRAD PITT在片中饰演放荡不羁、对感情极其专情却时时受着良心折磨的崔斯汀。J说这部电影就是在他的家乡蒙大拿拍摄的。画面里的风景极致的美,层峦起伏的群山,宽阔葱翠的草原,真的让人羡慕向往。J说他小的时候就住在这样的森林里。我问他那怎么去上学,他说步行十几分钟到达路口,在那里有SCHOOL BUS 。他还说森林里有各种各样的动物,最可爱的要数梅花鹿了。虽然有狼,如果人们不先攻击,狼是怕人的。最可怕的动物是熊,那里有两种熊,灰色的不咬人,棕色的咬人,所以如果遇到棕色的熊要赶紧爬到树上,要不然有被吃掉的危险。那你被吃掉过吗?我故意这样问。他转过蓝蓝的眼睛,满脸认真的说:“没有,没有,我如果被吃过怎么还会在这里呢?”
有一个周六下午,我们又例行公事地看DVD。我选出了《原罪》(ORIGINAL SIN),是安吉丽娜朱丽和安东尼奥班德拉斯主演的。片中有两段床上戏,我们看得很沉默,偶尔以轻轻的笑来掩饰尴尬。影片结束后,J斜倚在床上说想休息,我也就势斜倚着,我的右胳膊肘正好压在他的左手心上,还没等我来得及抬起,他就轻轻握住我的臂弯,轻轻的抚摩。我动也不动,不知道该怎么办。过了几分钟,他轻轻问我:我们做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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