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问我这是谁的饭,我说我带的,中午跟朋友谈事情在外面吃过了,如果不嫌弃就吃吧。结果他头不抬眼不睁吃得一粒米都不剩,我给他倒了杯水看他一口气喝完。出门时他丢下一句:我最爱吃红烧肉。
张建出差的一个星期是我最忙的时候,我查他日程表和抽屉里的购物单,看他在哪里健身、喝咖啡、买东西。他回来时,我基本上对他的行程了如指掌。除了在公司,浩莎健身
会、星巴克咖啡、西武百货、万象城都是我们“巧遇”的地点。
在浩莎,我彻底见识了张建的性感,他胸肌结实、双腿修长,经常被误认为是健身教练。健身之后,他顺路送我回家,我不失时机地邀请他吃我做的红烧肉。他还在我家小区的泳池里教会了我游泳。看着他只穿一件泳裤时,我屏住呼吸,幻想与他有关的一切。
我深谙一个道理,作为女人如果你不漂亮,就要有气质,如果你没有气质就要聪明、如果你不聪明就要勇敢。好在我有把握自己占最后一点,性感男人就在眼前,与其不做后悔不如做了后悔!
男人是粗心的动物,巧遇的机会多了,他就认为这是缘分。吃我的红烧肉多了,他总要想方设法回报我。比如到人事部查我的生日,出差回来为我带小礼物,帮他母亲买耳环时请我出谋划策,顺便送我一条白金手链。主意可以出,手链却一定不能要。为了戴上性感男人的钻戒,我无论如何都要矜持到底,让他自己悟到:我爱的是你,不是钱。
俗话说美女嫁丑男,俊男娶丑女。我虽然不是丑女,但离美女是绝对有差距的。半年以后,张建由我们分公司调入总部工作,这意味着公司里少了一个性感男人养眼。为他举行欢送会时,一干女子黯然神伤,只有我穿着剪裁合体的黑色晚装,言谈举止步步到位。只是我打扮的再漂亮也不会引起女同事们的注意,张建才是他们当晚的焦点,能把目光投向我的只有张建。秋香不是美女,可石榴姐站在她身边,我也不是美女,好在有这些失魂落魄的姑娘们衬托。
从酒店出来,我借着几分醉意,在我家楼下跟对张建说:“明天开始就不能每天见到你了。”他微笑着说:“过去也不是每天都能见到啊,我全国各地地跑。”我鼓起勇气上前一步,拉过他的手,放在我滚烫的脸上:“做我男朋友。”他迟疑了一下说:“要是我有女朋友呢?”“跟她说分手。”我一脸平静地看着他,直到他轻轻地把我拥入怀中。
三个月后,张建把我娶回了家。他姐姐送了我一个漂亮的手袋,并再三叮嘱我:“对我弟弟好一点喔,这傻小子条件这么好,居然现在才讨到老婆!”
实战之二:勇敢追求
爱过最好的,所以无怨无悔
应晴 28岁
24岁那年,我应聘去一家制药公司做翻译。还没去上班,好友阿采就在我耳边叽叽喳喳叫嚷:晴儿晴儿,那家公司的老总是个大帅哥哦!我不以为然。大凡事业有成的男人,只要眉眼勉强周正不像北京猿人就会被捧为帅哥。
见到周伟的那刻具有历史意义。因为他是我24年有限的人生经历中见到的现实生活中最帅的男人。下巴长得异常周正而有棱角,是一个真正的、属于男人的下巴,“漂亮”或“英俊”都嫌力度不够,最贴切的形容词是“性感”。
他从大班台前站起来跟我握手,手掌宽、温暖、有恰到好处的力度。他礼节性地向我介绍公司的发展现状,深棕色的眼眸中是迷死人的憧憬与温暖。他得体而幽默地叮嘱我注意营养,并说公司计划为体重不达标的员工免费提供营养药品。
从周伟办公室出来,我脸泛桃红。
我告诉阿采我爱上这个男人了。她眨眨眼睛说可惜人家已经名花有主。你比他小十几岁,他再好也不值得你空耗青春。我笑,人总要谈几场恋爱才能结婚。与其跟白开水一样的毛头小伙子玩浪漫,不如与优秀男人谈一场有滋有味的恋爱,未来怎么样我才不管。
说完,我和阿采都呆了一下。阿采最后说了一句,深刻!
是我主动追周伟的。
我利用工作之便关心他,试探他对我并不反感,甚至有好感之后,我给他写了封情书。随便别人怎么去说吧,我是个平凡的女孩子,如果同时站在24岁的起跑线上,可能拼尽所有也难追上性感的周伟。然而,对40岁的周伟来说,我的年轻重新点亮他形将黯然的青春,他渴望如此,正如我渴望用他的成熟与性感点亮我未来的人生道路。
年终,客户接待任务很多,周伟要我作陪。送我回家的时候,我们在车里接吻。他吻得缠绵而漫长。面对一张如此性感、明静的脸,我不得不说爱情让人舒服,舒服得像某部经典剧集中可以重复播放的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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