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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住着两个主人
谢丽雯 30岁 化学教师
世界名著《飘》的作者玛格丽特-米切尔第二次结婚的时候,她的丈夫打破当时的惯例,在门牌上写下了两个人的名字。他说:“我要告诉所有人,里面住着的是两个主人,他们是完全平等的。”
我想我跟玛格丽特-米切尔一样,遇到了一个好丈夫。
结婚几年,我和老公一直租房住,我们各自的收入也是各自保管,家庭财政管理特别松散。平时小的开支用谁的钱都行,大的开支就商量着来,从没有发生过争执。
到2002年,看中了一个很好的小区,我们决定按揭买房。老公收入比我高很多,一开始他说首期由他一个人搞掂,我根本就没有多想。家里的户口簿上老公是名正言顺的户主,买房当然要由他做主了--当时的我是一只彻头彻尾的大头虾,对于买房的相关手续和种种做法,可谓一窍不通。直到要签定售楼合同那天,开发商那边的主管徐小姐打电话来通知我和老公一起去签字,我还懵懵懂懂地说:“我去做什么呀?我今天下午有个教研室的会要开,让我老公一人去得了。”徐小姐在那头有点哭笑不得:“谢小姐,这是您先生要求的,您一定得来,麻烦您带上您的身份证。”
下午我和老公从各自的单位去了售楼处,老公这才对我说,虽然是他一个人搞掂首期款,但他认为,这套房子是我和他共同拥有的,我们两人都是房子的主人,所以我也应该在售楼合同上签名。
我看着老公,这个平日里憨厚温柔却固执守财的金牛,在今天忽然让我刮目相看。
回到家,我主动对老公提出,我要负担一部分的首期款。老公笑了:“老婆,别这样好不好?都不知你是女权,还是存心想让我感动一把……”“去去去,有权利就有义务,天经地义。”在我的坚持下,我拿出我的积蓄,付了四分之一的首期款。虽然老公的投资仍占了大部分,但我也有付出,这房子我住得心安。
此后每月,我和老公轮流去银行存按揭。有时经济吃紧,我会向老公求援:“老公,不好意思,这个月帮帮忙?”老公哈哈一笑:“为老婆效劳,责无旁贷。”
我在心里感激上天,让我遇到这样好的老公。但有时心里也不免做出种种假设:要是当初没有在楼书上签自己的名,付首期款的时候我一分钱都没出,今天老公还会不会这样大方呢?我确信我和老公彼此相爱,但相爱不等于就要放弃做人的原则和做事的底线。夫妻再亲密也是独立的两个人,一向以追求男女平等的女权主义者自居的我,若是在金钱上占了老公的便宜,我今天在家里还能抬得起头来吗?
很庆幸,我成功地自私了一回。
搬进新居不久,我跟老公商量,请公公婆婆来小住一段时间。老公说:“我岳父岳母大人还一次都没来过深圳呢,让他们先来吧。”我还是坚持公公婆婆来。老公最终很高兴地答应了。其实,在这件事情上我也不是一点私心都没有。我心里清楚得很,我若是对公公婆婆好在前面,等我爸爸妈妈来了,老公对他们会加倍地好。
善意的自私,若是借助巧妙的方式,不但不会引致对方反感,反而会令感情增色。
《女报-情感》出招:
1.有平等才能维持真爱。再强大的爱情也不可令我们放弃对平等的追求。
2.在金钱问题上主动一些,就是在平等的道路上迈进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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