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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完全不懂爱情的时候,我最喜欢的东西应该是蕾丝--只能是蕾丝,因为它充满了诱惑和暧昧。
女人是喜欢暧昧的,无论我那时年纪多小,小到如雨后新荷刚长。可是我已经喜欢上
了蕾丝,是因为隔壁的一个女子。
她是隔壁的男人从天津领回来的,会唱戏,总是穿着戏装委婉地唱着,那调子是曲折的、凄凉的,但却是美的,让人听了,不由得难过起来。
可她不是个好女人,所有人都说她坏和风流,因为她光着脚涂了指甲油,还有长长的大波浪头发象海藻一样垂下来,人们还不能接受这样风骚的女子。
可我喜欢她,虽然那时我只有十三岁。
和她在一起的下午,我像一只安静的鸽子,静静地在她身边,看她把五彩缤纷的东西涂在脸上,像是画画。而最惊艳的是她有一天洗澡脱了上衣,我便看见了那个粉红色的乳罩,上面是美丽得近乎妖气的蕾丝。
那时我当然不知道它叫蕾丝,我只是呆呆地问,那是什么?丝丝连连的,怎么会这么美丽?我的表情像个小傻瓜。
蕾丝。她吐气如兰。
从此,那两个字在我心里生了根。
后来,我迫不及待地想长大,就是为了穿蕾丝的衣服。十六岁时,我第一次穿内衣,自己去买的,要了最艳的粉红,因为那粉红里,有一种悲情和暧昧在里面。
以后,我又有了很多颜色的蕾丝内衣:粉白、纯蓝、艳红、藕荷、透明……最神秘的是黑色,性感而冷静,像个神秘的女子,没有爱情时,我常常会穿。
而最早的恋,也是在他面前,我静静地穿了蕾丝的内衣,然后慢慢地脱下来,他惊艳的表情,我至今还记得。
所以,他买了很多带蕾丝的东西送给我,因为爱乌及乌。但有一天他告诉我,世上有很多事情是人不由已的,我慢慢地落下泪来,把他送的那些有关蕾丝的东西一点点剪碎,碎了的蕾丝,真是难看,只是一堆没有任何形状的东西,在脚下,就像遗弃的心。
有一天,我听郑智化很早以前的歌,他唱道:“我迷恋你的蕾丝花边,编织我早已绝望的梦,当我悲伤的泪滑过你的胸前,人世间又凋落了几个春天……”几个春天已经过去了,我依旧喜欢着蕾丝,很盲目,甚至有了蕾丝的裙子、上衣、提包、手帕……甚至袜子上也是蕾丝,但是,这又有什么用?人已经远到天涯,隔着天,隔着海,隔着心,剩下的只有蕾丝。
但我还是喜欢着,为着自己缠绕的心,因为那折折叠叠的蕾丝,那藏藏曳曳的花边,是女人心,是爱情心。 (文/流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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