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中午,当电话铃声在寂静的编辑部响起,笨姐姐已经昏昏欲睡。
笨姐姐建议对方下午两点上班后再打过来,因为旁边的同事都在午睡,怕讲得太多打扰了他们--电话中的女子说,她要跟笨姐姐说自己的故事。
但是对方说,她没有太多时间了,她已经买了去海口的机票,再过几个小时,就要飞
了。
是一个并不叫人意外的故事。这个女子--她没有说出自己的名字,笨姐姐也没有问,为了叙述方便,我们暂且假设她叫阿珠--已经30岁,有过婚姻,孩子在广西老家由父母照料。阿珠在汕头做事,虽没有太高学历,但凭借努力,几年做下来已是公司骨干,深受同事认可和老板器重。
阿珠有一同居男友,亦是公司同事。双方同居两年,公司同事知情者寥寥。两人相处还算顺利,阿珠也以为,至少在十年八年内,都可以这样过下去了。
可是几个月前,男友忽然移情另一女子。对方据说是汕头本地人,年轻,家中富有,在事业上可助男友一臂之力。男友于是开始玩起一脚踏两船的游戏。
最近,事情穿帮之后,男友被迫摊牌。他对阿珠说,是另外那名女子痴缠他,她对他十分依赖,他不忍心伤害她。他说,他同时也不愿意与阿珠分开,毕竟大家有两年的感情,希望阿珠能够理解他。 他建议三方和平共处,还进一步说,如果阿珠不愿意,那么她可以离开,眼不见为净。
阿珠被气昏了头。她离家出走,在外面呆了三天,不吃不喝不睡不眠。她知道老板、同事和男友都在到处找她,他们打她的手机,她就是不接,后来索性关机。在外面的三天时间里,思量再三,她决定走。离开公司,离开汕头。三天之后,她买了去海口的机票,照她在电话中跟笨姐姐的说法,她做好了准备“到天涯海角去了此残生”。
笨姐姐问阿珠:明明是他做错了事情,为什么你要走?阿珠说,公司里多少有些同事知道他们的事,这样一来,她实在呆不下去了。而且,天天要面对一个自己曾经爱过又恨过的人,她受不了。
笨姐姐又问:你在公司里的骨干地位来之不易,收入也不错,老板器重,同事尊敬,生活安定,你舍得丢弃这一切?更重要的事,整件事情你是无辜的,你凭什么丢弃这一切?你这一走,岂不是把自己多年努力随手扔掉?这样做你觉得是尊重自己吗?
阿珠说,海南那边有朋友开公司,她过去照样可以有事做。
笨姐姐说:问题不在这里。关键是,为什么你非要听他的,而不是他听你的?明明道理在你这边。如此无耻的提议你都接受,你岂不是在协同无耻?在这件事情上,如果你依了他,你就是伤害你自己的从犯。
笨姐姐说:你就不走。他想你给他腾地方,让他想做什么做什么,你偏不。你回去跟他说:要走你走,反正我是不会走的--从今以后,我跟你没有牵扯了,我与你的同居关系就此解除,你去哪里我不管,你今后做什么我也不管,你生,你死,都不再是我的事。
笨姐姐说:不要走。不要以为一走就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况且你能走到哪里去呢?走到海南,走到天的涯海的角,哪怕走到火星上去,你以为你就能忘掉所有的屈辱?你就能真的开始新生活?你就能担保从此一生不被往事困扰?要走很简单,一张机票就可以完成一次自以为洒脱的告别,然而飞机可以在天空中划出优美的线条,人转身之后的背影,却不一定个个都漂亮。
笨姐姐说:这件事情,一定要坚持。战胜了他,也就是战胜了内心里那个软弱卑微不自信的自己。你一定要相信,不是他抛弃你,是你看穿了他,抛弃了他。否则你这样灰溜溜地失意而去,算什么?你必须坚持这样的信念:我看不起你,但为了我的尊严,我必须站在原地,击溃你。
阿珠犹疑。
笨姐姐说:你必须这样想--有些事情,自己信了,就是真的了。
对话持续了将近半小时。终于阿珠说:我明白了。
她说:我现在站的地方旁边有个粥铺,我先去喝碗粥,有力气了,再去退机票--我三天三夜没吃东西,现在知道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