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般无奈之下,我给康小蓉打了电话,她领着我去见了“忘情都市”夜总会的薛总经理,他让我当场唱一首歌,我记得我那天唱的是李娜的《青藏高原》,这首歌难度很大,一般人的嗓子是唱不上去的,然而我能唱上去,记得那天我唱完以后,这位总经理还禁不住地鼓起掌来说:“李小姐,你唱得太好了!你的嗓音真是非常甜美!人也是这样有味道,你的到来会为我们夜总会吸引不少客人。”
当时我一听到“客人”这个词就感到不是滋味儿,我仅仅是来唱歌来了,难道是给你们招揽客人来了?
然而,我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还是到了“忘情都市”夜总会,开始了我的唱歌生涯。刚开始在那儿唱歌的时候,都没有敢让我爱人知道,骗他说我在一家美食城当领班,就这样把他瞒了很长时间。
自从开始唱歌以后,我们的生活有了质的改变。慢慢地,我也适应了这种黑白颠倒的生活。
我在“忘情都市”夜总会大约唱了半年后的一天,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
那天,我唱完歌以后感到口干舌燥,坐在吧台要了一杯冰水正在唱着,一个喝得酒气熏天的男人走到我跟前说:“小姐,你一晚上多少钱?跟我走!”说着一只手还伸了过来揽住了我的腰。
我顿时火冒三丈,端起冰水就泼了他一脸,他也不甘示弱,拿起手机就砸在了我的头上。
这时,坐在一旁的一个男的就指着他的鼻子骂道:“你真是瞎了眼!这是我女朋友!”紧接着一伙人都围了上来,这个撒野的人一看人多势众也不敢无理取闹,连忙道歉:“对不起,我不知道她是你女朋友,以为是小姐。”
“小姐你就可以把手机往人家头上砸吗?”
……
那天,他救了我,他叫许劲威,是高新区一家公司的部门经理。
从那次以后,他天天晚上到这家夜总会听我唱歌,他害怕那个男人来报复我,他天天晚上开着自己的车送我回家。我不敢让我爱人去接我,我害怕他知道我在这种场合唱歌。
三番五次地接触,我慢慢地对他多了一份好感,他是一个白领,30岁。结婚两年了,但是和他的爱人一直感情不和,他下班后都不想回家,便经常一个人来夜总会泡着。
从此,他闯入了我的生活。
一个事业有成的男人,一个魅力四射的男人,只要用眼睛斜斜地看着你,足以杀人。的确,美丽的男人跟美丽的女人一样,是会让人眼前一亮的--就像许劲威开着帕萨特,“哧--”的一声把车停在你面前,我相信,任何一个人也会不知所措的。优雅、成熟、健康、有品位。他符合每个女人对男人的幻想。真的,美丽于男人也是一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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