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两个人的三百六十五分之一
直到现在我还是这样说,良是任何女人见了都会流口水的男人,当然也包括我。
只是因为他小我四岁,所以双方的家长死活不同意。即便我们爱得激烈,也不得不分开。因为我们都知道,不受家人祝福的婚姻,任如何坚持都是不会幸福的。
分手的时候,我泪眼婆娑地向他提出最后的恳求,恳求他无论今后走到什么地方,都要一年来见上我一面。他承诺,尽力为之。其实我当初会这么说也是因为心里真的不舍得,要是他不来,我又能找什么借口相见。时间到底是最优秀的魔术师,能改变一切。
北京,杭州,威海……几年来良在全国各地乱转,但却一直坚定地履行着对我的承诺。哪怕我们各自有了新的爱人,哪怕我们各自结了婚。
每年我们会抽出一天的时间到各自之外的城市小聚。吃吃饭,喝喝茶,聊一聊彼此工作和生活上的小小不快,有了兴致的话还可以去看看无限美丽的夕阳,一年一年,我们就是这样单纯美好地履行着彼此三百六十五分之一的承诺。
有时候也在想,如果现在我们还在一起会是怎样,想必即使是我和良这般骄傲的人,也是会如同所有的柴米夫妻一样,会争吵会伤害,会被岁月磨平了心中所有的激情,变得了无生趣,相看两厌。可是我们没有在一起,好在我们没有在一起,我们才能一直视对方为最好的知己,才能面对着每一次的相聚,显得温情脉脉,格外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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