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他们相爱,也有性生活。但他喜欢上了SM性爱。她不喜欢,除了这个,他们一切都还好。是否需要分手。网友请在此处提出自己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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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你好:
和男朋友认识已经快二年了,之前的一年中性爱都还正常,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他竟喜欢上了那种SM式的性爱,就算平时不做爱的时候,也喜欢把我手脚绑起起来,眼睛蒙住嘴巴堵上。要是我不听他的,他就跟我发脾气,这种情况已经发生好多次了。最近又因为这事我们狠狠地又吵了一架,我再次很明确的告诉他我是永远不会接受这种SM类的性爱。他也就表示了,如果我不接受他的这个喜好就要跟我分手,让我考虑清楚。
我和他除了在性方面有争执之外,其他的相处都还很好,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从没想到自己也会碰到这种情况,你们说我该怎么办!
——新浪网友
主持人夏景:做爱不是请客吃饭
台湾桃园法庭曾审理过一个离婚案,引起众人兴趣。主要是女人大爆房事,指责丈夫有性怪癖。比方爱看A片,对她施虐,最可笑的是,他还要她戴着面具发出A片里的声音来--面具是他用著名女影星萧某、俞某和王某的照片做的--不晓得法官是否拿它们当了证据,当场呈堂供上,对我这样没心没肺的读者来说,首先忍不住想的却是,照片是海报纸吗?暂不说女人替丈夫在满足他意淫女星的性幻想,就是那样的纸蒙在脸上,油墨味加光面效果,密不透气,不是会很难受?
这样子做爱,能舒服吗?如果一方不能达到愉快,何况在心理上更有受辱的感觉,怎么能算是做爱呢?看A片,拿女星做性幻想对象,可能是很多男人的通病,这中间并没有什么泛道德的事,但把性幻想变成对配偶挑毛病,口味也越来越刁,那就成了心理问题。桃园女士提出离婚,只是感到没有能力解决对方的问题。那么他的问题,他去解决,她需要做的,只是给自己一个轻松和解脱。
人和动物的不同就在于,人喜欢为自己做的事找到意义--所以,性活动也是需要意义的,只有感受到爱,感受到温暖,感受到心理的满足时,这份性才能带来快乐。
男人要怪癖,你又不愿意,那就随他折腾其他女人去吧!婚都没结,为什么要受这份委屈?做爱不是请客吃饭,非得强装欢喜。至于放弃了他是否会遗憾,人生的遗憾,仔细想想,其实是随处可见, 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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