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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在校生离婚案:婚姻当儿戏 大二结婚大四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22日08:28 深圳女报

  [本文新闻背景] 2003年,新《婚姻法》出台,取消对在校生结婚的限制。2005年3月29日,教育部出台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取消了一些涉及学生婚恋的强制性规定,撤销了原规定中“在校学习期间擅自结婚而未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作退学处理”的条文。这两版规定已于2005年9月1日正式实施。至此,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在校期间结婚不再需要获得学校同意,只要达到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即可登记。

  大二结婚大四要离,

  中国首例大学生

离婚案正在审理

  2003年底,南京市某名牌大学大二学生木珊珊瞒着父母、学校,与同校一名在校研究生结婚。然而,时过两年,她的婚姻就走到了尽头。2006年5月27日,身心俱疲的她走进法院,向法官递交了离婚申请书。

  曾经相爱至深的大学生恋人为何会走上起诉离婚的道路?在这起中国首例在校大学生离婚案的背后,有怎样一个令人扼腕叹息的故事呢?

  婚姻当儿戏,在校大学生激情结婚

  1980年10月,木珊珊出生在江苏省徐州市九里区的一个工人家庭。读高二那年,她因为肝炎休学4年,2001年才重返校园。苦读一年后,2002年她考取了南京一所名牌大学。拿到录取书的那一刻,木珊珊在心里默默发誓:一定要好好学习,毕业后找一份好工作,早日把父母为自己治病花的一大笔钱挣回来,好好报答父母。

  因为休学4年,木珊珊的年龄比同届学生大一些,但她长相清秀,看起来并不显得老成,举手投足之间倒没了小女孩的稚气。大二时,她深深吸引了同校电气工程专业的研究生胡勇的眼光。胡勇家在山东枣庄,比木珊珊大一岁。他打听到木珊珊所在的班级和宿舍号后,对她展开了热烈的追求。

  胡勇的热情和体贴逐渐打动了木珊珊的心。2004年五一期间,他们相约跟团去佛教胜地九华山旅游。当晚,两人便相拥着住进了同一个标准间……旅游归来后,两人俨然一对亲密无间的小夫妻。

  2004年国庆节,木珊珊把胡勇带回了家,想把自己的幸福与父母分享。但她的父母觉得胡勇看起来不可靠,很不满意,苦口婆心地劝她跟他分手。

  家人的反对让木珊珊苦恼不已,胡勇更是灰心绝望。假期还没过完,他就借口有学习任务提前独自回了南京。恋爱之路受阻,他吃不下、睡不着,终于大病一场。昏迷中,他不停地喊着:“珊珊,别走!我不能没有你!”

  当木珊珊从胡勇的室友那里得知这些情况后,又是感动又是心酸。最后,她决定:无论如何都要和胡勇在一起!胡勇病愈后,她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小区租下一套35平米的单身公寓,和胡勇同居了。

  木珊珊用行动证明了自己的心意,胡勇感动之余暗暗发誓,一定要好好对待她,让她过上幸福的日子,并争取早日得到她家人的认可。为此,胡勇开始在报纸上寻找兼职信息,准备边上学边打工。

  然而,还没等胡勇挣到钱,小日子就快支持不住了。这套单身公寓每个月的房租是800元,再加上水费、电费和伙食费……同居不到一个月,他们就连买菜的钱都拿不出来了,只好从学校的食堂里打饭回家吃。生活的窘迫,让曾经对二人世界充满渴望的他们迷惘了。

  11月6日,胡勇在报纸上看到了一条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大致意思是增设了在校大学生可以结婚的条例。他忙把这个消息告诉木珊珊,决定想办法从学校把户口拿出,领结婚证,好让彼此的感情稳定下来。都说婚姻是男人送给女人最好的礼物,木珊珊一听此言甚为感动,忙点头答应了。没过几天,胡勇便找到学校办公室的老乡,从集体户口中把两人的户口单页抽出,到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成了合法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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