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介所所长说“太子”来申请我做他老婆,公告发出五小时没人有异议,且他的亲友团都投票赞同,而我这方没组织亲友团进行有效反对,0∶5,就这么异常顺利地“讨”到了老婆。按着所长指引,我终于找到“法院”,提出申请,交上五百币值手续费,并发短消息吓唬“太子”:我有老公,绝对不可网恋网婚,如果不能离婚,我就从此退出此地江湖云云。幸好“太子”理解,在“法院”发布公告的五小时之内,无人有异议,判决允许离婚。我松了口气,终于赎回自由之身。
我把显示屏调得很黑很黑,即使是黑客来了也看不清屏。男友来时,我告诉他,显示屏坏了,过几天再修。男友大喜,他以为我总算有几天不再纠缠于网络。其实,我只是想让坛上那些关于我网婚的帖子,在这几天内,全部沉到很深很深的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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