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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出轨的惨重代价:所谓的情人骗了我6万元(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0月18日15:44 海峡都市报

  我该怎么办?我不知道他的号码有没有变,如果没变,我该怎样说可以让他同我见面?见了面该如何?我想让他写个新借条,或让他先还部分钱。我该如何是好?

  □后记

  采访是在十一之前进行的,“无语”之前还期待着国庆节“他”会主动联系自己,可
是,没有。“无语”说现在更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其实,关于钱的问题并不是很难解决,因为手上有对方签名的欠条,是可以作为证据的,只要知道“他”确切所在的城市,然后向当地法院起诉。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提醒,民事诉讼的追诉期是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在欠条所写日期的两年内,如没有确实证据证明你在此期间向对方追讨,则过了追诉期法院不会受理,也就是说再起诉也讨不回你的钱了,当然,如果欠条写了还款日期,则从规定的还款日期起两年内是追诉期。如果对方再次拖赖的话,那就涉嫌到诈骗了,可以报警。

  至于为什么会出现目前这样的情况,“无语”倒该审视一下自己的婚姻和情感了,现在是因为受到欺骗而后悔莫及,感到愧对老公而自责,但是如果对方对你是真心的呢?如果没有欺骗你呢?你能说当时不是爱他的吗?当时不是因为爱他而借钱给他的吗?坦率地说,“无语”更应该关心的是自己的婚姻,讨钱倒可放在其次。

  关于出轨的话题我们说了许多,不客气地说,出轨的人常用一时糊涂或者受了欺骗来自欺也欺人,其实情感的诱惑只是外因,内心的躁动才是缘由,所以才让骗子有机可乘了。因此受到伤害的婚姻何去何从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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