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篇 就这么着好了
认识他在两年前,他告诉我他叫William。在北京大多人是不拿英文名字说事儿的,除非你有暧昧的目的,不想让人知道真名实姓。不管怎么样,认识的过程很有趣。我一直不喜欢帕萨特,而那天,一辆帕萨特以很近的距离和很快的速度超过了我。我本来正心情郁闷,因为早上和老公吵架而离家出走,现在又有个帕萨特男不长眼,和我叫板,这不是挑衅是什
么。于是加大油门又超过了他,擦肩而过之时还甩给他一对大白眼,没想到这厮来劲了,又有了赶超的驾驶,我这暴脾气当仁不让,死命挡在他前面……我们就这么你追我赶地开了一路,后来我下了辅路,它也跟了过来,最终还是超过了我的小POLO,到了某个地方,我懒得较劲了,靠边停了车,它居然也停了。见一男子下了车,直奔过来敲我的车窗,我放下窗户:“怎么了?”那男子笑着:“你刚才差点没碰到我车知道吗?”“知道,对不起啊。”我轻描淡写地道歉。他说:“我想请你吃饭?”“干吗请我呀?”“认识一下呗,你不会怕我吧?”“切!你可怕吗?”就这么认识了。结账的时候,他把我掏出的100元还给我,在上面写下了一个电话号码,一个MSN地址,署名William,我也留了个号码给他。
这是我们惟一的一次见面,我只知道他是做广告的,主要客户是房地产商,他比我大四岁。我的MSN上不介意多一个联系人,特别是异性,因为生活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闷。在没有其他有趣的事情做时,逗贫则显得非常有趣。我们的话题由浅入深,由爱好起头,停留在“性”趣的讨论之中,最后撩拨得彼此情欲泛滥。不曾想时间长了,竟产生了一种莫名的依恋,有时白天在街上逛着,收到他发的短消息,竟反复看着舍不得删去,似乎每条短信都带着他的气息一般。我们也曾想过再见的,只是总是不凑巧,后来干脆约定不见了,保持点距离和神秘反而更有趣。看不见,摸不着,甚至连声音都很少听见,这种感觉非常奇妙,而最奇妙的时刻就是强忍住想见的欲望,等着它慢慢平息,再渐渐增长起来,再慢慢消失,将一切热情与力量用在身边人的身上,用在自己身上,用在电脑键盘上,这应该算是不见面的情人关系吧。不过这和所有形式的爱情一样,情到浓时情转薄,现在我们基本上不说话了,因为该说的,能说的似乎都已经说尽了……
视频篇 网络如轻纱
最初是在一个同城聊天室认识花甲的。花甲解释她的网名时说,“指甲花的花,指甲花的甲,指甲花的指甲。”如你所知,中国的汉字如果高频率地重复是会让人发晕的,会让人觉得这字是什么字,真是这么写的吗?当时,我就对着电脑晕了半天。
我和花甲就是这样,只聊了一会儿,就觉得趣味相投,嫌那屏刷得让人不爽,于是几乎同时敲出一行字,“私底下聊?!”完了会心一笑,那一瞬间,我的心居然猛不丁就跳了一下。
QQ 里多了位至尊好友,聊起天来也似乎特别有劲头,上班也上得有些神魂颠倒。这小妮子实在是惹人喜欢,或者说颇对我的胃口,属于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那种。她说她不上班,在家SOHO,平常靠给人写写小文章,画画插画为生,偶尔会做做设计。她的专业是平面设计,但是她嫌那太累了,最主要是和她的志趣不相投合。在家的时候,她喜欢穿男式格子衬衣,下面只穿条平底裤,因为她觉得那样舒服。常常忍不住跑到大镜子面前照照,搔首弄姿一把:“你说我这样会不会太骚包了哈?”我发给她一个色色的脸,想着,要是她来诱惑我该多好,我肯定马上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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