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邓孙 梁 昌
2006年3月28日,浙江宁波某高校辅导员刘阿祥,因诈骗238名学生的学费176万元,被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这一案件在当地引起了轰动,成为街头巷尾谈论的热点。
百万“负翁”进高校,摇身变成辅导员
2005年9月12日上午,宁波某高校药学系收到了一封信,信上说:“由于我经营公司亏本,在万般无奈之下,暂时借用贵校176.22万元学费,恳请你们给我三个月时间,我一定如数奉还。”这个荒唐的“借钱人”,还随信寄了借据和药学系238名学生的学费交纳明细表。查看邮戳,信发自上海。看来,“借钱人”已携款潜逃了。
怎么?176.22万元的学费被辅导员刘阿祥骗走了?这个深受学生尊重和信赖的辅导员怎么会做出这种事?校领导大惊失色。
刘阿祥还在信里说:“目前学生还不知道学费已被我挪用了,恳请系里跟学校有关方面打招呼,不要影响学生注册。否则,将酿成学生思想波动。”他不愧为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辅导员,预料到这消息一旦传出,将会在学生中引发大震动。
刘阿祥是2002年7月应聘的辅导员。他去应聘时,该校的招聘工作已经结束了。于是,他对负责招聘的老师说:“我做过中学老师,当过校长和书记,‘下海’办过企业,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社会阅历,年龄和大学生的父母差不多,这个岗位非常适合我。”
还真别说,在应聘的人员中,像刘阿祥这样的不多。学校因此对他很重视,马上就组织面试。后来,年近5旬的刘阿祥不仅当场被录用,而且还被委以重任——担任药学系毕业班的辅导员。校领导怎么也想不到,此时的刘阿祥其实在事业上一败涂地。
刘阿祥出生在浙江省象山县的一个小村里。1975年,年仅19岁的他进入一所民办中学当教师。1981年,他考上宁波师范专科学校的中文专业。毕业后,他回到家乡象山,在一所中学任教,不仅课讲得有声有色,而且笔锋甚健,颇得领导赏识。三年后,他晋升为副校长。33岁那年,他当上了校长兼书记。
当上了校长后,刘阿祥仍然觉得自己的才能远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还应该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施展一番。那时学校流行办工厂,他便兼任校办工厂的厂长。俗话说,能陆上挥鞭赶车,不一定能水中摇橹行船。刘阿祥很快就吃到了苦头:校办工厂生产出来的产品技术不过关,质量时好时坏,仓库里堆积了大批滞销产品,账上亏损了10多万元。这时,教育主管部门让他辞去厂长,专心当好校长兼书记。刘阿祥却非要在校办工厂上大有作为不可,自己提出辞去校长兼书记的职务,当专职厂长。主管领导只好提出:校办工厂要自负盈亏。刘阿祥同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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