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脸红了,恩,是的。
他又看一下简历,喔?你喜欢音乐?亨德尔还是布拉姆斯?
我说他们是谁?
他笑坏了,那你还说你喜欢音乐啊……
我不好意思地说我常听的是“THE DOORS”,喜欢吉姆·莫里森把头依偎在麦克风边的样子,喜欢听他唱:“我们因付出自己感知的疑问而满足,我们原是山脚下疯狂起舞的幽灵,如今变成了黑暗中凝视前方的眼睛……”
他的眼睛在瞬间被点亮。气人的是,我最后还是没被录用,因为那一刻他对我起了坏心,想自己留着,不想便宜了公司里如狼似虎的单身汉。
我去面试,结果给自己找了个过期的摇滚男友。他帮我做详细的职业规划,教育我要多读报少买包;生理期时会来电话:“冷,多穿点!”或是“别吃冰激凌!”我哼哼唧唧,他就说“乖,要听话!”我准备吵架,他就说:“你是老大还不行?”
他很幽默,也很睿智,总是恰如其分表现他的关心和大度,我呢?总是给他机会,使他从“照顾”我中体会到男人的责任感,并从生活细节中让他享受到年轻的激情与被爱的快乐!
有的时候,我想任性一下,就气他:“你有过那么多的女朋友,而我只认识那个像莫里森的男生,这不公平!”他假装发火:“笨蛋,不许作!是她们教会我如何来疼你呀。”
难道,也许,还要感谢她或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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