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恋的时候那个和我同岁的小男生去田野给我采来野花,我就感动得潸然泪下。男生给我买两个包子,我必然偷偷买双袜子给他。那时候我不想让感情与金钱扯上关系。男生爱上摇滚,退学搞音乐去,穷得蛋疼还嚷嚷要买好琴。我吃了一个月馒头省下零花钱再加上过年存的压岁钱给他买了把琴,让他在别人面前足足炫耀了半年。
可是生活不仅仅是隐忍牺牲,和那男孩到底还是分崩离析。原因是那男孩身边有了粉丝,傻女孩总是喜欢绕着愤青飞,而愤青则喜欢在傻女孩面前飞,于是愤青男友和粉丝傻女结成了一对,扮演牺牲角色的我灰溜溜地退出。
初恋结束我发誓一定找个有钱的,绝对不让自己再扮演二十四孝女友的角色。看自己身边的女孩子个个有手腕,在男人的呵护下打扮得如ELLE封面上走下来的模特。我呢?一米七的身材,50公斤体重,姣好的面貌,比谁差了?
很快认识一个IT男,准确地说是个IT业界小有名气的老总。见我第一面就笑嘻嘻地说,和我上床怎样?
我也笑,转身离开,不理睬他。
第二天有快递公司送来一新款三星手机,正困惑,电话响,是那老总说:“送你的小礼物收到了吧?”
我心里冷冷一笑,嘴里却平静道:“收到,谢谢。”
他的礼物我照单全收,他的约会邀请我不理不睬。
礼物隔三差五来,名目可多了去了,就差没把香车豪宅送我名下。想来对没到手的人,他也不肯轻易下大手笔,害怕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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