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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家女过河拆桥 有了儿子就休了入赘老公(3)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9日10:09 大江网-今日家庭报

  从表面上看,这样的财产分割双方都不吃亏,但了解情况的人都说,张华自己几乎没有任何财产,其实相当于“净身出户”,没有一技之长的他还要独力养育一个女儿,“真的很可怜”。

  但是,无论由哪一方提出离婚,大多数离婚入赘男都和张华一样,最后几乎是“净身出户”。

  瓜沥法庭还曾调解过这样一个离婚案,最后双方达成的协议是:离婚后,女儿归女方抚养,男方每月负担抚养费150元。除了个人衣物归各人外,离婚时在女方处的男方个人财产还要折抵已发生的孩子医疗费,归女方所有。算下来,在离婚后的20天内,男方还要一次性付给女方6000元,几乎身无分文的入赘男此后不得不面对更加艰苦的日子。

  而那些最终被“赶出门”的“上门女婿”,都有一些共同的特点。比如,他们往往来自外地农村,本身学历比较低,没有固定工作也没有一技之长,在社会上还未站稳脚跟,连自己都养不活,好吃懒做,甚至还沾染上了赌博等恶习。

  有的丈母娘也叹苦经:“本来想找个贴心的上门女婿,好当自家儿子养,结果我倒成了他的取款机,只知道在外面挥霍,回来就是要钱。”

  这些离过婚的入赘男,再婚的难度比离过婚的富家女要大得多。

  3 破镜重圆:自尊自立的入赘男更易得到幸福

  当然,上述境遇并不是入赘男的必然下场。据萧山当地人讲,也有不少上门女婿和妻子一家的关系处得很好,非常和睦。不过,这些入赘男往往都有一技之长,拥有一份稳定甚至受人尊重的工作,有的还具有较高的学历。在社会上得到认可和尊重,也让他们在家庭中找到了应有的位置。

  即使是

离婚闹到法院时,那些稍有感情基础、入赘男又自尊自立的案例,劝和的可能性也比较大。

  有一起最终调解成功的上门女婿离婚案,就比较能说明问题。

  阿成(化名)在萧山一家大工厂做电工,虽然收入不是很高,但他很喜欢这份稳定的工作,而且厂里的重视也让他很有成就感。但是妻子阿美(化名)特别是丈母娘却不太满意他的工作,老是“开导”他,要他去阿美姑夫办的企业打工,“会更有发展前途”。

  “我知道,他们看我不起。越是这样,越应该保住自己的工作和独立人格。”阿成想有一片自己的天地,不想到阿美的亲戚家“看脸色”工作,所以一直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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