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这个时候,他的脑袋已经不做主,时不时地朝我发些无明火。
在吵吵闹闹中,时间到了2004年1月17日,那是个星期六,还有四天就过年了,天,下着蒙蒙雨,偶尔还飘着几片小小的雪花,店里的生意特别红火,没想到,在这个时候,他的弟弟突然向我发难,要我交出店里的账本,说是要查店里的账。
查账?真是笑话!除了你哥哥,你们谁有权力查这个帐?你把你哥哥喊来!我终于忍无可忍地朝他的弟弟发了火。这是我第一次发那么大的火。
不一会儿,他真的来了,见店里闹得天翻地覆的样子,他蹲在地上一言不发。
是不是你同意他们来查我的账的?是不是你要他们把我赶走的?我使劲地一边用脚踢他,一边要他说话,可他死活不开口。
这时候,他弟弟走过来,蹬在他跟前,问他,哥,这样的日子,你幸福吗?他摇摇头。他弟弟又问,哥哥,你说一声,你到底同不同意让她走?他点点头。
那一刻,我的心,就像万把钢刀在往里插似的疼。
我两眼一黑,登时昏倒在地。
店里的员工把我扶起来后,又是掐我的人中,又是给我灌水。
我清醒过来后,一边哭,一边收拾起我简单的几件衣服。
走!当初,是我一个人来的,现在,我还是一个人走!这叫自作自受。
抹掉眼泪,拎起提包,我咬了咬牙,一脚跨出了店门……
他见我走,突然又一把拉住我的手,让他弟弟给我两千元钱。
那时候,我怎么可能要他的钱。我说,论理,别说是两千元,就是两万,我也受之无愧。但我不要,不稀罕,你应该知道,我们虽然没有领过结婚证,但我们早已经是事实上的夫妻了,要说钱,也不是这么个施舍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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