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像罗茜那样的情况,她在决定拍卖‘初夜权’之前,也去打过工,也想通过‘正常途径’来继续完成学业,但打工得来的钱还是交不起学费,可见利用‘身体资源’也是万般无奈之举。如果真的有一个男人‘竞标’,帮助她读完大学,让她获得面对将来社会竞争的更高实力,这有什么不好吗?另一方面,我想即使她现在不把‘初夜权’拍卖出去,在读书期间也会像我一样为男朋友无偿‘奉献’出去。可以想像,大学里的男朋友能为改变她的困境真正做些什么?当一个年轻女子为感情付出身体的时候,实际上也是在为幸福下一笔
赌注,但结果往往只是一张开给未来的‘空头支票’,如果同样是付出身体,却能获得立竿见影的‘效益’,何乐而不为呢?”
理由之二:女人嫁一个老公,不管是不是为了“爱”,在客观上都是将肉体一次性地“卖”给了一个人,都是将身体作为一种资源在利用。
“林燕妮曾说过,法律应规定,每人一生起码要结3次婚,超过10年不分手的,就必须提出能保障婚姻继续的现实证据,向法庭申请不离婚。”在表述自己的理由前,今年28岁、迄今仍保持单身的王小姐说了这样一句话。
“我也承认武汉女硕士的征婚肯定没有考虑多少感情的因素,但是,女人选择婚姻对象时只把感情放在很重要的位置而丢弃对方经济能力等因素,就能保证自己的幸福吗?只要稍有人生经验的人都知道,这肯定是女人苦难的开始。处于巨大生存压力之下,其感情的品质必然会朝着功利而市俗方向转化。就像德国一句民谚说的:‘损失一个家畜会比丧妻更令一个农民忧伤。’因为前者,是一定要破费钱财的,而丧妻后却可以再娶——这意味着又可以得到一笔嫁妆。
“另一方面,在现代社会,财富越来越成为男人魅力的象征。如果希腊王子不是站在他价值3700万美元的游轮上,那他的身影一定不会比身后又高又帅的侍者更为性感。不错,跟女硕士比起来,那个深圳男人的年龄是大了点了,在一个20多岁的女人眼里,再怎么看他也不会‘帅’。但他能够做到天天请你去打高尔夫,请你喝咖啡,用高级化妆品,他身后的财富会让他成为一个自信的男人、一个光彩夺目的男人。一个女人跟这样的男人相处时间长了,总会有感情的。
“还有一个很残酷的事实是,人们把爱情和婚姻捆绑在一起,其实也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而这个谎言对女人的危害是最大的。我们知道,当一个已婚者意外死亡后,警方会将其配偶列为第一嫌疑人;我们还知道现行一夫一妻制的建立,最初是为了方便男性遗传财产;最后,在欧洲高福利国家,当国家承担起称职的‘公共父亲’角色之后,女人就不喜欢结婚了。冰岛每3个孩子中,两个是非婚生;美国的单身妈妈们,尽管心里明知道孩子父亲是谁,每3个就有一个故意不告诉对方,她们宁可不要抚养费,也不愿意和别人分享对孩子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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